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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18-0522001
  • 公开目录:城市综合执法
  • 发布日期:2017-06-02
  • 标题: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这种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还没进行开发建设,就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一房多卖”。

●利用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非法集资。表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或者是通过中介公司向社会公众融资,承诺给予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高额利息,有的还以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

●以分割销售商铺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这种方式多表现为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很多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来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温馨提示: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如果发现有以上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