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2-0525002
- 公开目录: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5-2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申请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增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验检测监测))乙级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0日。在公示期间,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陈述补充材料的企业,企业通过用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举报电话:0878-3016830
通讯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鹿城东路281号 邮政编码:675000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6日
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专家审核意见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州 |
申报专业 |
审查意见 |
类型 |
1 |
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楚雄州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验检测监测))乙级 |
一、需上传人员职称证书需上传所有页面。 二、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与徐勇个人基本信息表中毕业时间不符。 三、刘关福个人业绩和业绩完成单位资质证书不符。 四、技术装备概况表中全站仪设备填写信息有误: 1、全站仪8台中有一台测角精度1秒的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填写错误,正确型号为全站仪TS09PLUS; 2、主要性能指标中测距请修改为2500M-4000M; 3、因8台仪器尺寸和重量不一,故不需要在主要性能指标中统一写8台仪器的这两个指标。 |
增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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