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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3-0606005
  • 公开目录:执法清单
  • 发布日期:2023-06-05
  • 标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共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156项,其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许可准入事项7项,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4项,具体如下:

一、许可准入事项(7项)

项目号

禁止或许可事项

事项编码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主管部门

地方性许可措施

1

38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力和市政公用领域特定业务

204001

燃气经营许可

住房城乡建设部

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各有关地区)

2

39

未取得许可,不得从事建筑业及房屋、土木工程、涉河项目、海洋工程等相关项目建设

205001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安全生产许可及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按备案管理的除外)

住房城乡建设部

3

68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预售等相关业务

21100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商品房预售许可

住房城乡建设部

4

72

未获得许可,不得发布特定广告

212004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5

77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

213004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6

78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业务

213005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7

83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污染物监测、贮存、处置等经营业务

214002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与市场准入相关禁止性规定(4项)

序号

项目号

禁止措施

设立依据

管理部门

1

23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2

71

禁止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能源部

3

125

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节水标准的材料、产品和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 3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4

127

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筑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筑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