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4-0314001
  • 公开目录:执法清单
  • 发布日期:2024-03-14
  • 标题:2024年度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领域州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6项)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领域州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6项)

2024年度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领域州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6项)

序号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计划任务名称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户数

任务时间

检查方式

制定依据

实施层级

备注(牵头科室)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1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监管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施工图审查机构

100%(1户)

2024年3月-11月

网络检查为主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第四条

州级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抗震防震和设计管理科

2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勘察设计监管

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2户

2024年3月-11月

网络检查为主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五条

州级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抗震防震和设计管理科

3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抗震设防监管

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减隔震装置生产企业

2户

2024年3月-11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州级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抗震防震和设计管理科

4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造价监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政监督检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10%(1户)

2024年3月-11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0号修正)第二十七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州级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建筑市场监管科

5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节能监管

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

1.00%

2024年3月-11月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民用建筑节能条

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五条

州级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抗震防震和设计管理科

6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

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建筑业企业

(施工、监

理)

2%(5户)

其中建筑企业4户,监理

企业1户

2024年3—11月

日常检查、网络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

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建筑市场监管科 州级整合到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实施

7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测机构

10%(1户)

2024年3—11月

日常检查、网络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九条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建筑市场监管科

8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检查

建设单位

2%(1户)

2024年6月-10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1997年12月 建设部令第61号,2001年7月修订并以建设部令第90号重新发布)第三条

州级统一抽取州级监管项目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局办城建档案室、州工程质量监督站(州局抽取州管项目)

9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市场监管

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

1户

2024年1月-11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相结合方式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05年10月12日建设部令第142号发布,2013年10月16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修正,2015年5月4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第五条第二款

州级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

10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市场监管

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督检查

房地产经纪机构

2户

2024年1月-11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相结合方式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1年1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1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修正,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

11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市场监管

物业管理活动监督检查

物业企业

3户

2024年1月-11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相结合方式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第五条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

12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投标监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代理活动监督检查;抽查内容包括: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招标代理合同的履行情况;相关政策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文件编制水平和招投标活动组织能力;诚信从业状况

州级监管的房建和市政工程中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机构

5%,1次/年

2024年3月-11月

现场检查和网络检查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九条、《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条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招标投标科

13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城市市政企业的监管

城市市政企业(含景观照明)的监督检查

城市市政企业(含景观照明)

2户

2024年1月-10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六条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城市建设科

14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城市市政企业的监管

城市排水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1户

1月-10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供排水和燃气管理科 州级整合到部门联合“一业一查”实施

15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城市市政企业的监管

城市生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监督检查

城市生活、餐厨垃圾收 运、处理企业

2%(1户)

2024年1月-10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五条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科

16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城市市政企业的监管

城市环卫企业的监督检查

城市环卫企业

2%(1户)

2024年1月-10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州、县市级分别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