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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打击养老诈骗,守护百姓“养老钱”

来源:     作者: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6-27    点击数:

按照中央、省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宣传发动、畅通举报渠道、深入摸排线索,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出实招硬招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守护老百姓的“养老钱”。

着力提高政治站位。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高站位谋划、高规格推进,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统一谋划、及时部署,局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抓,工作专班和办公室具体落办,形成了“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印发了《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统筹结合、一体推进,结合实际,多形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打击力度。

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局门户网站公示了举报渠道和养老诈骗的典型案例,印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手册500册,在办公大楼电子布标打宣传标语,在办公楼显示屏轮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PPT,在公示栏公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中央、省、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报道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情况,与全国、省、州同频共振。

着力聚焦重点领域。突出行业监管职责,聚焦“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两项整治任务,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房地产领域日常监管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结合。

一是严格落实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必须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督促开发企业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购房者可持身份证到当地住建部门进行核查。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时候,可以查验开发企业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切忌参与购买VIP售房卡、诚意金、预订款、借款等非法集资行为和非法网贷行为。

三是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全州共排查相关企业584家,发现存在问题18家,违规企业8家,已完成整改16家,采取整治措施21次。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四是持续开展烂尾楼和问题楼盘清理整治工作,制定一楼一策解决方案,推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五是根据楚雄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房地产业涉非涉稳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经排查,未发现楚雄州房地产领域以房养老诈骗案件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六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巡查。各县市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把违规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行为作为重点巡查事项,深入背街小巷,盯紧街道立面、灯杆及公交站台等场所,加强对养老诈骗相关的小广告进行清理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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