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楚雄州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陈越等4人有建筑环保测绘工程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0-21    点击数: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楚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楚人社专〔2012〕49号)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认定办法的通知》(楚人社专〔2012〕50号)文及有关规定,经州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陈越等4名同志具有建筑环保测绘工程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任职资格起算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


附件: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楚雄州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拟任职务

 陈 越

 楚雄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助理工程师

 胡 瑚

 楚雄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助理工程师

 张 荷

 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毛 瀛

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上一条:楚雄州建设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领取2021年建筑环保测绘系列初中级职称证书和评审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楚雄州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段志远等29人具有建筑环保测绘工程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