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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企业及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2-16    点击数:

各县(市)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有关企业: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15号)精神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十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函〔2021〕3号)相关内容,现将申报2021年度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企业及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补及范围

(一)优秀建筑业企业。在全州评选10家2021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范围仅限建筑施工企业。

(二)企业晋升资质奖补。2021年度在现有资质基础上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给予10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补贴;2021年度在现有资质基础上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企业,给予100万元的补贴;2021年度在现有资质基础上首次晋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补贴;2021年度在现有资质基础上首次晋升为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申报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同一年度多项晋升的不重复补贴,按最高晋升等级给予补贴。企业以某一等级资质申请企业落户奖补的,不再以同一等级资质申请资质晋升奖补。

(三)企业落户奖补。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于2021年度落户楚雄的,给予100万元的补贴;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企业于2021年度落户楚雄的,给予30万元的补贴。申报范围仅限建筑施工企业及设计企业。

(四)企业技术创新奖2021年度创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补贴。申报范围仅限建筑施工企业。

)企业工程创优奖2021年度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对施工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补贴,对监理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补贴;2021年度获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的项目,对勘察或设计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贴;2021年度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对勘察或设计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补贴。申报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企业工地创标奖2021年度获“国家AAA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分别补贴施工企业10万元、5万元。申报范围仅限建筑施工企业。

)企业增产创收奖补。2021年度产值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且年度纳税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贴;2021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且年度纳税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2021年度产值5亿元以上(含5亿元)且年度纳税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申报范围仅限建筑施工企业。

注册人员建筑业企业人员首次考取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其他工程类注册工程师并继续在州内建筑业企业注册执业的给予个人1万元补贴。申报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人员(须满足2020年考取、2021年注册两个条件)。

二、申报评选条件

(一)2016年-2020年已获优秀建筑企业称号的企业,本年度仍可申报优秀建筑企业,同一家企业可申报多项奖补。

(二)企业晋升资质奖补、企业落户奖补、企业技术创新奖补、企业工程创优奖补、企业工地创标奖补、企业增产创收奖补、注册人员奖补7项奖补,按照《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奖补政策评选办法》要求,满足条件即可补贴;优秀建筑业企业须按照《楚雄州优秀建筑业企业评分细则(试行)》对企业规模、技术能力、经营能力、企业管理、现场管理、市场行为、社会责任7个方面对本企业进行量化自评打分,经楚雄州住建局评选领导小组评选打分后,对得分最高的前10家企业进行补贴。近三年内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评选期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楚雄州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资格。

(三)近三年(2019—2021年)内存在下列情形的企业,不得参与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申报: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因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1次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以上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五)近三年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通报、警告等处理的。

三、申报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其中楚雄市(含开发区)推荐不少于10家、其余各县各推荐不少于1-2家。

被推荐的企业按要求填写《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申报表》,对照《楚雄州优秀建筑业企业评分细则(试行)》打出自评得分,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报。

其中:要求提供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为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完成产值以州、县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年度上缴税收提供纳税凭证复印件和税务部门证明作为必报附件上报。

(二)申报企业晋升资质奖补的企业资质升级批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三)申报注册人员奖补的注册人员指本州本企业人员在2020年内考取、2021年内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首次在本企业完成注册手续,并且在一个注册期内未转出本企业以外的企业,合格时间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申报,由注册企业申报。

(四)2022年4月1日前,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注册地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同意推荐后,分别向县(市)法院、检察院、应急、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征求意见(申报注册人员奖的无需征求意见),于2022年4月10日前,将各企业申报材料、县(市)各部门加盖公章反馈的意见一并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企业和个人,取消3年的评选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1.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申报表

2.2021年度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申报表企业征求意见表

3.《楚雄州优秀建筑业企业自评打分表》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5日

抄送:州人民政府,州财政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印发

 

附件1

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申报表

申报单位: (公章)             项目类别:                   填报日期:

填表说明

一、格式说明

本申报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格式规范,不得涂改。申报表应与附件材料分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统一收集在附件材料中。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附件材料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申报表与附件材料要求用胶质装订成册,每册厚度不超过1厘米,超过1厘米时请加订分册,各册编号按第一册、第二册等,首册需做总目录,分册需做分目录。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正文排版用仿宋三号字体,小标题用三号黑体字。

二、封面

申报单位需写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企业法人代表声明

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企业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填属地及营业执照号;企业类别:国有、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等;主管部门:国有企业需填写,其他不填。

五、项目申报表

本申报表共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优秀建筑业企业申报表、企业晋升资质奖补申报表、建筑业企业落户奖补申报表、企业技术创新奖补申报表、企业工程创优奖补申报表、企业工地创标奖补申报表、建筑业企业增产创收奖补申报表、注册人员奖补申报表等共9张表。

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申报表为必填表,项目申报表请按申报项目填写,未申报项目的表不填。

企业法人代表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填报的《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资质证号


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主管部门


企业简介: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优秀建筑业企业奖补申报表

企业名称


备注

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年度产值

万元


利润

万元


年度上缴税收

万元


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简述: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特别注意营业收入、利润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2018、2019、2020、2021年四年财务报表;年度上缴税收需同时提供企业2021年全年纳税凭证复印件税务部门证明作为附件上报;守合同重信用证书(验原件)复印件作为附件上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纳税凭证复印件、税务部门证明为必报附件)

 

                        企业晋升资质奖补申报表

企业名称


申请项目


原企业

资 质

类别


等级


批准时间

年 月 日

现企业

资 质

类别


等级


批准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资质升级简述: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作为附件上报。2.资质升级情况简述主要包括起始时间、解决的主要问题、升级后的业务范围拓展等。

                                                建筑业企业落户奖补申报表

建筑企业名称


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原注册地址


迁入我州注册时间


企业现注册地址


2021年企业产值

(万元)


2021年企业纳税总额(万元)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由企业填报,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审验原件,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上报。

                                              企业技术创新奖补申报表

项目单位


项目数量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批准认定单位

标准编号

其他材料

















项目情况简述: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需提供完成项目的批准认定单位批文等有关材料作为附件上报。2.项目情况简述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关键技术及解决的问题、先进性和适用性等。

                                           建筑业企业工程创优奖补申报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面积: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批准单位

证书编号

其他材料
















项目情况简述: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需提供获奖证书、批文复印件作为附件上报。2.情况简述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争创优质工程主要做法及效果评价等。

                                           建筑业企业工地创标奖补申报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面积:

创标名称

创标时间

批准单位

住建部门批文

其他材料
















项目情况简述: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需提供批文复印件作为附件上报。2.情况简述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争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主要做法及效果评价等。

                                         建筑业企业增产创收奖补申报表

建筑企业名称


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注册地址


2021年企业产值

(万元)


2021年企业纳税总额(万元)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企业纳税总额提供企业2021年全年纳税凭证复印件税务部门证明作为附件上报

                                              建筑业企业注册人员奖补申报表

企业名称


取得注册资格人员总数 人

注册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资格类别名称

合格时间

资格证书号

注册证书号

本人签字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以企业为单位填报,注册人员签名。2.需提供注册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审验原件,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上报。3.该项奖励申报表无需征求各部门意见。

附件2

   2021年度楚雄州支持建筑业发展兑现稳增长政策奖补申报企业征求意见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申请项目


市场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税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应急部门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人社部门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法院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检察院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1【附件3.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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