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6-00050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日期:2026-07-20
  • 标题: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准牟定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准牟定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决定
1153230056881017XU/2026-00050

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相关政策

规定。根据你单位报送的牟定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经我局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评审,设计单位按专家组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章节和内容深度基本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建质函〔2016〕247 号)的规定,建筑布局及功能基本合理,技术措施基本可行,编制了初步设计概算,原则同意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项目初步设计总建筑面积 8300/51 平方米,其中,新建中心药房和医疗资源共享中心用房 3800 ㎡,新建安乐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中心 2500/07 ㎡,新建新桥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中心 2000/44 ㎡;项目概算总投资 6248 万元。设计规模和内容符合《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牟定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牟发改社会〔2025〕19 号;项目代码:2504-532323-04-01-139247),建筑总图设计符合牟定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牟定县 202600004 号、建字第牟定县 202600008 号、建字第牟定县 202600018 号)的规定,政策性审查符合有关规定。

三、请认真按照专家组评审会议提出的《牟定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评审专家组意见》,对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概算编制的规定要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修改完善。

四、请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和绿色装配式建筑强制推广政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