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18-0426016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发布日期:2017-01-22
  • 标题:楚雄州住建局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建局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州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推进党支部组织建设和党内民主建设,努力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住建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坚持服从服务于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大局,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稳步推进党组织党务公开,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2、坚持发扬民主,全员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努力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公开方式应多样、便捷,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坚持统筹兼顾,力求创新的原则。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局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资源共享、内容链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三、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公开的对象包括所属全体党员、本单位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层面。

四、公开的程序、方式

(一)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局党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3、收集反馈。活动中,注重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

1、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内容由相关科室提供文字资料,明确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由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在媒体进行公开。

2、适合向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文件、信息等形式进行公开。

3、适合在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党务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等情况;党组织和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保障有力。为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罗乔仙同志任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钟必科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刘学华、机关党委办主任莫丽琴、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机关党委办莫丽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协调,分级负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党务公开各项配套制度,做好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