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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18-0428004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2017-11-10
  • 标题: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充)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补充)

根据《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原则,部门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楚雄州住建局部门预算包含局机关及州建设工程监督站全部收入和支出。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担负着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职能的政府组成部门,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对全州城乡规划、房地产及建筑市场、城市及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抗震设防、风景名胜区申报列级、规划保护及审查报批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职责。

内设14个行政科室及1个直属事业单位(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编制39人,实有在职人员5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1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

二、部门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城乡建设,完善10县市海绵城市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夯实城乡发展基础,推进“六型”特色示范小镇建设。二是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建设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特色鲜明的安居房,实现群众的“安居梦”。三是加强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业指导服务、政策解读和政策兑现,培育骨干和示范企业,推进房地产市场转型创新。四是突破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深入推进“一计划六方案”实施,建设绿色城镇、秀美山村,打造城乡宜居环境。五是加大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执行绿色、节能建筑标准,健全完善燃气、地震应急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066.02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736.54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329.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6.02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1066.02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736.54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329.48万元。其中,2017年基本支出894.56万元,占总支出的83.9%,2016年基本支出685.33万元, 2017年比2016年增加209.23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71.46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51.2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20.25万元,主要是增加东片公务区绿化、场地改造经费125.11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894.56万元,其中,用于在职及离休职工统发工资支出555.77万元,退休职工拨付工资59.04万元,医疗保险69.22万元,养老保险93.58万元,住房公积金56.15万元,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60.11万元,遗属补助0.69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171.46万元,安排的主要项目支出是:全州住建工作会议费2.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01万元,东片公务区物管费20万元,全州保障房建设工作经费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经费3万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经费4万元,建设工程安全、招投标管理业务费3万元,房地产市场及物业管理业务费3.77万元,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经费3万元,东片公务区绿化、场地改造经费125.1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局本年政府采购预算4.01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设备,需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要求公开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五、名词解释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费用。

2.“六型”特色示范小镇:指交通枢纽型、 旅游文化型、重点产业型、商贸集散型、创新创业型、主题精品型特色小镇。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