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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2017-11-10
  • 标题: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补充)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补充)

根据部门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将楚雄州住建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职能和2016年主要工作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对全州城乡规划、房地产及建筑市场、城市及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工程招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抗震设防、风景名胜区申报列级、规划保护及审查报批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职责。

一是160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105个州“四个一百”的重点住建项目稳步推进。二是房地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全州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1.12亿元。三是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开工34174户,竣工34150户。四是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15824户,改造工作全面提速。五是建筑业发展增势平稳,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3.3亿元。六是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全州开展了占道经营、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园林城市申报,城市、农村公厕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七是积极争取棚改和农村危改示范村融资贷款资金,项目融资工作成效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州住建局内设14个行政科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末,在职实有人数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实有公务用车3辆。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05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86万元,占总收入的26.5%,;其他收入3690.35万元,占总收入的73%;上年结转和结余25万元,占总收入的0.5%。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支出504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91万元,占总支出的16.9%;项目支出4193.55万元,占总支出的83.1%;年末结余为10.75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0.91万元,比上年日常支出721.69万元增长17.9%,增长原因:一是增加职工正常晋升工资和调整增加工资支出101.77万元;二是增加车改补贴21.54万元;三是增加因工资增加而增长的医保及住房公积金支出3.66万元;四是增加因工资增加而增长的工会经费支出2.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

2.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为保障部门完成省、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3.55万元,比2015年项目支出3452.26万元增加21.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以下项目的支出:⑴增加州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尾款支出679万元;⑵2015年结转到2016年使用的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建设经费73.15万元。项目具体支出情况是:

⑴建筑业、房地产业、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招投标及抗震设防管理、城市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96.47万元,有效推进了以下工作的开展:一是房地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全州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1.11亿元;二是建筑业发展增势平稳,全州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43.3亿元;三是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全州开展了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专项整治,积极进行园林城市、园林小区以及城市、农村公厕建设,有效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四是开展了地震应急三支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了地震应急三支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⑵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小城镇建设前期经费支出151.59万元。一是全州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15824户,完成投资263158.83万元,占比62.38%。已开工项目中货币安置7375户,货币安置率为46.61%;二是全州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开工34171户,竣工34150户,完成投资556549万元;三是完成30个州级重点示范乡镇新一轮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

⑶规划展览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全州各县(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开展了方案征集、论证、初设及评审等前期工作,为下步场馆建设打下了基础。

⑷州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尾款支出3679万元。按照支付协议,2016年共计支付了州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尾款3679万元。

⑸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建设经费73.15万元。经过前期的筹备工作,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现已建成。

⑹州建筑公司退管站2016年经费支出43.34万元。资金拨付到州建安公司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站,用于原州建安公司三类人员费用及工作站管理人员经费支出,促进了改制退休人员的稳定。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5044.46万元的26.6%。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172.95万元的100%。2016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遗属补助及抚恤费支出212.99万元和拨付州建筑公司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站经费支出43.34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交的医疗保险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878.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549.68万元和为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328.6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157.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40.14万元和职工住房补贴2.88万元以及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114.11万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94.5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计划金额8.52万元,服务类采购计划金额86.0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4.57万元,货物类实际采购金额8.52万元,服务类采购金额86.05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中,“三公”经费支出总额34.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1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了9.1万元。在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方面,我局建立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一是按季度和年度将“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在楚雄州住建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二是按局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三是严格“三公经费”支出报销的财务审核把关,做好全年各个阶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对比管理,根据年度预算计划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四是加强经费支出的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报销审核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合规、合理,切实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州住建局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8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0.0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州住建局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1491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4.17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住建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检查、抽查、督查等产生的费用。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