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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19-0701001
  • 公开目录:城市综合执法
  • 发布日期:2019-07-01
  • 标题: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现将《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导则》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物业企业在7月1日后承接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要参照《导则》内容制定;物业企业在7月1日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根据《导则》内容主动与业主进行协商修订。

二、请各县市、开发区住建局迅速将《导则》传达至辖区内物业企业,并积极引导物业企业学习并贯彻执行。州住建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导则》宣贯工作。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物业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