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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1-07-26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住建复〔2021〕8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楚住建复〔2021〕8号

民建楚雄州委:

《关于通过城市更新推进我州新型城镇化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本次会议针对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期新型城镇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扩内需挖潜力和“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会议上,还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准确研判我国城市发展新形势,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2020年6月,省委书记陈豪在楚雄州调研时提出:着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打造宜居城市、宜业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大力提高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纵深,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推进力量。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明确了全省城市工作任务及十四五目标;省住房城乡建设2020年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实施1000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志着全省城市更新工作正式启动。楚雄州积极响应,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快构建楚雄州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目前,《楚雄州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于2021年3月提交州人民政府待常务会议审议后发布实施;《楚雄州城市更新体系规划》《楚雄州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项目库)》已于2021年5月通过省、州专家评审,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已下发《楚雄州城市更新体系规划与政策建议》《楚雄州城市更新片区项目试点申报要求》《楚雄州城市更新政策和配套保障相关案例研究》,明确了发展目标和“1+1+1”的楚雄州城市更新规划体系,为楚雄州城市更新实施意见制定及项目实施提供了前瞻性、全局性以及系统性的指引。

(二)建立楚雄州城市更新项目库。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机遇,将城市更新列入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城市更新项目研究谋划工作,共谋划楚雄州城市更新项目1734项,项目总投资6740亿元。为便于项目实施,根据楚雄州实际,共划分楚雄市东兴北片区、楚雄市金五谷片区、楚雄市西门片区、双柏县东兴路片区、牟定县万寿路片区、永仁县四方街片区、禄丰市老城片区等城市更新片区试点项目23个,预计投资1568亿元。其中,楚雄市东兴北片区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已获得省发改委预算内补助资金1亿元(项目总投资达16.3亿元),目前已完成18个老旧小区改造,7条市政道路提升及片区内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正在开展特色街区打造及商业项目开发。谋划全州“美丽县城”建设共规划项目644个,总投资达248.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39.89亿元。

(三)全面开展城市体检。以摸清楚雄州城市建设底数,解决“城市病”问题为导向,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目前,全州10县市已全面完成城市体检工作。其中,楚雄州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楚雄州城市体检报告以及楚雄市、元谋县、永仁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体检报告已通过省、州专家技术评审,楚雄州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楚雄州城市体检报告、城市更新项目库已上报省级待审;南华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城市体检报告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其余县市成果已提交属地政府常务会议待审议。

(四)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编制了《楚雄州2019—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规划》及分年度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楚雄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市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州自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共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4844亿元,全州2019年度、2020年度改造任务已全部完工,完成335个17459户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1年楚雄州正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46个13123户143万平方米,已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4亿元,目前已开工331个小区,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期间,预计将有867个老旧小区4.49万户13余万居民受益。

(五)继续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十三五”期间全州城镇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59889套(户),开工率114.6%;累计基本建成53163套(户),基本建成率186.1%;完成投资193.25亿元;列入国家计划建设任务的公共租赁住房51309套,实际建成52522套,已分配入住50501套,预分配612套,其中保障农业转移人口6928户、进城务工人员12987户,为新型城镇化目标实现提供了住有所居的坚实保障,超额完成省、州下达的“十三五”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目标任务。2021年城镇棚户区计划改造5529套(户),基本建成3704套。截至目前,签订棚户区征收补偿协议2292户,征收面积194023.1平方米,基本建成2292套,完成投资81638万元。楚雄州棚改经验及做法,得到云南省住建厅和国家住建部的充分肯定,国家住建部《建设工作简报》(第46期)以《云南省楚雄州创新攻坚城镇棚户区改造》为题刊发了楚雄州棚改经验供各省区市借鉴学习。

(六)着力打造城乡风貌。围绕建设目标,全面开展特色风貌打造专项行动,实施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城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G56杭瑞高速公路境内沿线特色风貌打造工程,突出特色风貌线、绿色生态线、精致景观线建设;“中国彝乡·建筑记忆”(历史建筑)普查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下发县市开展历史建筑挂牌保护;举办中国彝乡(云南·楚雄)民居设计大赛,图集成果已发放各县市使用;出台《楚雄州特色风貌建设条例》《楚雄州建筑色彩及材质控制导则》《楚雄州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导则》,为各县市挖掘历史文化传承,建设富有特色的美丽县城打下坚实基础。着力打造特色风貌主题街区,特色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使我州的城市建设更富民族、地方特色。

(七)加快智慧城市创建力度。制定了《楚雄州新型智慧城市编制顶层规划设计》《楚雄州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十四五期间全州6大类共23个智慧城市专项。《楚雄州新型智慧城市编制顶层规划设计》已于5月经由楚雄州智创办发布实施。《楚雄州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已于6月由州人民政府发发布实施,成功选聘上海浦东学院楚天骄博士为楚雄州十二届人民政府智慧城市建设顾问。启动楚雄州城市大脑、智慧停车、智慧城管等州级城市更新类的新基建项目3个,涉及总投资约1.3亿元,已列入省政府新基建项目储备库,目前可研已通过州发改委批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智慧停车项目已完成州级静态交通指挥中心建设,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楚雄州城市更新尚处于探索阶段。楚雄州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州级城市更新统筹性和州级对不同县市城市更新的差异化管控缺乏引导;县(市)级城市更新的发展目标、更新单元计划、分期实施计划、存量低效用地梳理与建筑功能置换梳理谋划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县市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研究不够,技术力量、人才支撑还不足,推进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还有待提升。对于城市更新项目结合国家两新一重战略、国家发改委关于县城城镇化、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等补短板强弱项工作要求衔接不够,不同人员对于城市更新高质量实施的工作理解存在差异,统筹谋划城市更新发展的意识还有待提升。在结合地方实际需求的基础上,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15分钟生活圈设施布局、精细化等要求还不够充分。

三是城市更新政策与配套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当前楚雄州关于城市更新政策制度、组织机构、实施措施、管控要求等还不够完善,县(市)缺乏城市功能完善和科学合理布局、特色化的城市更新统筹的关键抓手;针对城市增量与存量、不同实施对象,缺乏形成合力的实施机制。城市低效用地及闲置资产利用的相关政策不明晰,导致城市发展后劲不足和招商引资成效不显。市场参与城市更新的意愿不足,城市更新项目对企业缺乏足够投资吸引力,需在城市更新政策与配套保障方面进行针对性培育。

四是要素保障不够,基础配套短板多。全州不同程度存在着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存量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林地占用等要素保障难的问题,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短板多,对投资主体的吸引力弱,导致城市更新投资主体参与度不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楚雄州城市更新体系规划》审批进度。加快完成《楚雄州城市更新体系规划》的报审、报批工作。在2020年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探索经验,在2021年继续开展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典型试点方案深化研究,为全州城市更新提供坚实保障,为县市开展城市更新具体相关工作提供指导。每年推进不少于1个片区试点项目。

二是建立楚雄州城市更新工作协调机制。在《实施意见》中成立楚雄州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拟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州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及相关副州长为副组长,州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设办公室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州直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建立州级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和调研督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州城市更新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完善城市更新配套制度。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逐步完善楚雄州城市更新顶层设计体系,提供相应工作依据。基于县(市)试点实践,及时总结楚雄州各地的城市更新实施经验,优化楚雄州涉及城市更新相应的配套制度,保障县(市)城市更新相关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行。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城市更新项目行政审批机制和环节,探索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制度,提供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大幅缩短审批时限,确保项目高效实施。对城市更新配建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项目,探索立项审批简易程序,保障与更新项目同步实施。

四是以实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城市绿化、亮化等工程建设进度,继续实施一批城市公园、海绵城市、市政道路、农贸市场、城市停车场、污水垃圾处理、社区公共服务、智慧城市等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全州县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上报。

五是体现文化铸魂,塑造各具特色的“一县一美、美美与共”。将特色文化的挖掘与城市风貌控制系统地运用到城市设计、特色风貌改造、城市小品建设、城市景观节点打造当中,体现各县市不同的文化品位和特色风貌,按照“特色为主,景城一体,城园一体,城内城外一体,绿化亮化同步”的思路,严格历史建筑、传统文化保护,统筹城市更新、园林县城、智慧城市、卫生县城等创建工作,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突出生态、特色,不挖山填湖、不围山沿湖盖房,显山露水,形成城市基本风貌,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把这些好的建议贯彻到工作中,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为构建美丽彝州做出努力。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