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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1-06-29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住建复〔2021〕26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楚住建复〔2021〕26号

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通过破产方式推进“烂尾楼”问题解决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自2020年4月以来,我州共开展了三轮烂尾楼整治排查,按省新统计口径,我州共确定上报烂尾楼项目12个。按照省政府2021要确保年底烂尾楼复工率达到60%以上,2022年底全部清零的目标要求,目前,2021年计划盘活的9个项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8个项目(楚雄市润泰·中央公园、楚雄市民族家园、七彩嘉园、豪庭世家、鹿鸣美郡,双柏县山水龙居,武定县聚福园和君润城)已上报销号,化解率达66.67%;永仁县兆顺财富广场项目争取今年底上报销号。2022年计划盘活的3个项目(楚雄市万湖东城项目、鹿鸣清城、禄丰市龙城世家)破产重整(重组)相关工作正在按照司法程序加紧推进,克期在2022年底前全部实现盘活。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我州及时成立了“楚雄州烂尾楼清理整治协调机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住建局,由州住建局长刘建云任办公室主任,涉及的相关州级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州、县市烂尾楼整治协调机制定期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烂尾楼整治存在主要问题,今年以来召开4次烂尾楼清理整治州级协调机制会议和烂尾楼整治工作调度会,涉及5个县市逐一汇报项目情况和困难问题,州纪委州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等14家单位逐一分析指导,部分调度会议还邀请到省机制办专家作了现场指导,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属地政府推进烂尾楼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属地清理整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县市建立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以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市政法委主要领导、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县市法院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强化机制建立。一是建立整治问题清单交办制度,将各县市梳理上报的涉法涉诉、涉及贷款难、税费滞纳金和调整修建性详规等需州级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逐条逐件发函交办到州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二是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市于每月定期向州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和烂尾楼项目销号情况,州协调机制办及时将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县市党委、政府。三是建立州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分片挂联督导制度,定期深入联系县市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及时向县市政府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工作要求,督促县市加快推进整治进度。

(四)强化方式创新。科学精准分析研判烂尾楼成因,找准烂尾楼整治突破口,坚持依法依规、一楼一策的原则,采取“多条腿走路”的方式,通过招商引资、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协调融资等多种方法和手段,调整完善“一楼一策”,细化工作措施,增强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同时,组织各县分管副县市长、住建局长及分管副局长、烂尾楼整治工作专班到楚雄市已整治复工的烂尾楼项目现场实地调研学习,借鉴推广典型经验。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州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项目因烂尾时间较长,烂尾成因较为复杂,整治进度缓慢。如:楚雄市万湖东城项目、禄丰市龙城世家项目、永仁县兆顺财富广场项目。二是受国家出台的新老政策标准影响,规划消防验收难度大。三是部分项目因资不抵债,涉及购房业主及债权人等群体利益难以满足,对烂尾楼破产重组(整)理解支持不够,维稳难度较大。四是因今年国家金融政策调整对房地产业影响较大,银行贷款风控要求提高,购房业主按揭贷款审批难,对剩余房源销售影响较大。

四、下步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期完成清零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有序推进“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到2021年底烂尾楼项目复工率达到60%以上,到2022年底实现清零。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全州烂尾楼整治的工作机制,成立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州法院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州烂尾楼清理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针对楚雄市万湖东城、鹿鸣清城、永仁县兆顺财富广场、禄丰市龙城世家、武定县君润城等5个推进难度较大的烂尾楼项目,组建5个专班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县市政府清理整治烂尾楼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已复工的项目加强监管和服务,确保项目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对尚未复工的项目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推进。

(三)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合力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共楚雄州委政法委印发关于构建楚雄州共同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行政部门与司法的衔接,畅通烂尾楼联合处置渠道,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分类处置。

(四)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以加强监管方式创新,加快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在房地产领域开发建设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建立风险防控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遏制新增烂尾楼。

(五)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强化舆情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公开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信息研判,畅通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防止恶意炒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理性购房,提高群众防风险意识。

(六)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州级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抓好督查督导工作,加大协调指导工作力度,将各县市梳理上报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并协调帮助研究解决,按照确定的整治进度,定期检查通报,加快推进整治进度,确保我州烂尾楼整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衷心感谢你委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支持州内破产管理人参与烂尾楼项目破产管理工作,强化府院联动,进一步推进烂尾楼问题的整治工作,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