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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1-09-06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住建复〔2021〕18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楚住建复〔2021〕18号

农工党楚雄州委:

贵委在州第十届政治协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楚雄州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提案》(第135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提案办理工作组,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传统村落是活着的文化遗产,是文明的生命延续。它积累着丰富宝贵的历史记忆、思想文化、生存智慧和艺术结晶,对当代及未来人类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的有关要求,遵循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稳步推进、重在管理的方针,以留住乡村记忆为抓手,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州共有23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其中,第一批1个,第二批6个,第三批13个,第四批2个,第五批1个)。

(一)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我州传统村落通过地形图测设,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结合村域环境、村落选址与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以及相关文献资料完成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规划方案通过了村民、村委会的认可和乡镇政府的审查,并且通过了县级初审、州级专家评审和国家、省的联合审查,规划编制单位已按各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五批23个传统村落建档、保护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已批复实施。

(二)严格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要求。我州始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禁止无序建设;坚持保护优先,禁止过度开发;在传统村落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在保护村落格局、风貌、传统文化和历史文物古迹的前提下,开展规划建设,在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节能减排两污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先征求村民意见,再做规划和实施方案,始终保持村落风貌格局和民居特色。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多渠道融资提升传统村落人居环境。我州充分利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对传统村落启动实施污水、垃圾处理、文物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央财政给予每村300万元的资金支持的政策,争取到中央四批传统村落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225万元,农村节能减排资金1880万元,项目已全面开工,大部分项目已竣工。2014年,传统村落中的民居修缮加固正式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每户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补助政策均补1.105万元基础上增加0.1万元。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群众出行便利条件,节约了生产生活成本,大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居民的整体素质,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奠定就坚实的基础。

(四)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顺利推进。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是集中展现中国传统村落的数字化平台,是向外界宣传中国传统村落的舞台,是世界了解中华农耕文明和传统特色文化的窗口,对提高村落地位、扩大村落影响、推动村落保护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20年,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云南省83个列入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精品馆)名单,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李芳村、禄丰县黑井镇黑井村、永仁县宜就镇外普拉大村、永仁县中和镇中和村、姚安县光禄镇西关村5个传统村落顺利完成数字化建馆工作,入驻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并已全部上线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官网。在中国数字博物馆官网通过村落介绍、全景展示、历史文化、环境格局、传统建筑、民俗文化、美食物产、旅游导览9个板块对楚雄5个中国传统村落以及国内其他中国传统村落进行线上参观。在2020年12月前完成了23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标志牌挂牌工作。

(五)传统村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多年来,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相关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做好全州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今年2月以来,深刻吸取云南翁丁村老寨火灾教训,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开展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州、县市共派出22个检查组,共100余人对全州辖区内3个历史文化名镇、2个历史文化名村、23个传统村落、79个挂牌保护的古建筑开展了初步的摸排。各县市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改,一般安全隐患限时改,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今年4月以来,在全州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整治改造工作,目前历史文化名镇(村)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工作基本结束,已经完成评估报告,各县市相关部门正在开展评估发现问题整治整改工作。

(六)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进一步加强。一是以传统文化为纽带增强村内的凝聚力。多年来,楚雄州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地方(特别是楚雄州23个中国传统村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弘扬工作,收集、整理、申报、命名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利用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项非遗展示、展演、宣传等活动,如彝族火把节举行毕摩祭祀、祭火、大小三弦舞表演、大锣笙舞表演、大刀舞表演、彝绣和彝族服装赛装表演、彝族摔跤、斗牛、赛马、磨担秋等民俗表演活动;彝族左脚舞在 “牟定三月会”期间举行“千人唱一曲,万人跳一脚”的万人左脚舞表演;彝族“梅葛文化节”、彝族服装节、彝族赛装节时进行梅葛的传唱和梅葛表演赛;姚安光禄古镇举办云南省花灯周“姚安花灯节”;双柏法裱举办“彝族老虎笙节”,进行老虎笙、小豹子笙、大锣笙表演活动;彝族酒歌在武定 “牡丹花节”期间组织酒歌演唱比赛及表演活动;大姚彝剧在大姚民间艺术节、昙华插花节和三台服装节期间组织彝剧节目表演等等。这些活动的开展,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以传统空间延续为基础改善文化生态。多年来,由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民族宗教、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多部门配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自然生态环境比较优美、传统村落遗存比较完整的广大村寨或乡镇,建立了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到目前为止,已经建立了省级13个、州级22个。同时,完成了省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20年分步骤的编制规划工作。今年,还启动了楚雄州国家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试验区建设的申报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保护难度增大,利用效益不高。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流失,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村民改建、拆建住房的愿望与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抢救保护的矛盾日益凸显。在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利用效果不彰,保护与利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掌握传统建筑建造和维护技艺的工匠越来越少。

(二)经费保障不足,保护力量微弱。虽然近年来楚雄州相关专项经费逐年增加,但相对于面广量大的传统村落而言如杯水车薪。部分村民虽有保护意识,但基于经济能力和修旧复旧比新建楼房投资更多,积极性不高。民间资本介入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政策和路径均不明晰,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吸引投资的能力有限。当前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特别是古民居的修缮资金投入有限,难以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地方财政困难,难以按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开展持续保护和利用。

(三)思想认识不足,保护发展乏力。部分地区对传统村落文化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许多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生态环境不断遭受破坏,造成村落文化资源自然性毁损。一些民间民俗文化濒临消亡,不少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失传危险。部分历史建筑权属为个人所有,群众在房屋建设中占主导权,经过数代传承,有的产权不清,有的产权分散,有些建筑早已人去楼空,处于“空壳化”状态,有的房主不愿维修,有的更愿意拆除后重建现代建筑,导致历史建筑日益破败毁灭,给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带来较大困难。

(四)基础设施薄弱,消防隐患较多。经过初步排查,各县市暂时没有发现大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传统村落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备配备不足;二是进村道路狭窄,不利于消防救援车辆通行;三是部分村内民房线路老旧,村内农房基本属于土木结构,木材防火措施不足等;四是村级消防组织力量薄弱,人员力量及物资储备不足;五是村内农户房前屋后堆放易燃杂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六是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部到位,村民消防意识普遍淡薄。

(五)技术力量缺乏,保护难度加大。历史建筑多采用传统工艺建设,但目前各设计单位均缺乏古建筑设计师,在古建筑文化底蕴挖掘、古建筑修缮施工图设计方面,缺乏专业性人才,导致修缮传统村落古建筑难度较大。同时,近年来随着农村房屋建设材质和工艺的改变,传统木质建筑建造、修缮的民间工匠数量逐步减少,熟知古建筑木结构的工匠严重缺失,严重制约了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农村难以找到专门技术人员对古建筑“修旧如旧”,仅凭农民自身力量难以做好历史建筑维修与保护工作,历史建筑损毁十分严重。

三、下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将立足楚雄州传统村落资源禀赋,注重保持传统村落赖以生存发展的整体空间形态,注重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注重传承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努力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遵循保护发展规划,按照确定的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制定保护措施,严格保护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建设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原则,围绕“修复优雅传统建筑、弘扬悠久传统文化、打造优美人居环境、营造悠闲生活方式”的目标要求,在充分发掘和保护历史遗迹、文化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适度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业,努力把传统村落打造成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

(一)高度重视,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设立全州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整合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和文化等系统力量,明确责任,齐抓共管。二是把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工作纳入楚雄州经济社会文化长远发展规划,出台《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意见》。三是在充分征求专家学者和当地群众意见的前提下,科学编制列入各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录的村庄的保护与利用规划,及时出台年度保护与利用专项计划,明确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及其中古建筑的认定标准和修缮、迁建等审管程序,优先将列入各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录的村庄及周边区域纳入各级生态综合示范村进行规划建设。四是建立严厉打击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录的村庄及其周边区域的违法违章建设的机制。五是开展全覆盖的传统村落补充调查,建立州级、县市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录,编制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档案,完善预警和退出机制。六是建立挂牌保护制度,规范建立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机制,并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问责。

(二)加强宣传,增强保护利用意识。一是通过在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中开办博物馆、展示馆等多种方式,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专题报告,征集民间故事、传说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和公众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全社会的认同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全面调查、搜集、记录和保存与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相关的文化符号,并整合人力资源,培养专业人才,挖掘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承载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文化理论研究。三是将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建筑、环境、文化等的保护,写入村规民约,提高村民保护的意识,增强保护的积极性。

(三)加大投入,探索多元化融资机制。一是将抢救保护和开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保证传统村落保护和历史文化名镇(村)打造的专项财政资金重点用在传统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历史环境要素修复项目、公用建筑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树立政府的诚信。二是强化申报保护,尽力将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列入云南甚至中国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录,获得上级财政支持。三是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与利用。四是制定激励政策,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投资、租赁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采取PPP等模式募集资金,使社会资金成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资金的重要来源。

(四)多管齐下,促进保护工作落实。一是对列入中国或云南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录的村庄,要利用财政资金来进行基础设施以及博物馆或者展示馆等等公益性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二是统筹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与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矛盾。三是用好用活专项用地指标,将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结余指标等等,优先满足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四是举办技术和人才培训,建立传统建筑工匠队伍,借鉴成功经验,传承传统技艺。五是创新项目招投标制度,促进本地传统技艺和人才的传承和成长。六是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和打击在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及周边擅自新建不协调建筑等等不利于传统村落保护的行为。

(五)合理利用,有序开发。首先要充分尊重当地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结合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镇(村)的历史文化积淀、发展空间、村庄布局、基础设施和群众需求等等资源条件,进行整体综合规划。二要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明确宅基地和文化建设用地的有偿、有期限和公益性使用制度,严厉违法建设违章建设的行为。三要引进专业管理团队,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的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州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关心,衷心希望今后对我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