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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2-0930006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2-09-16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楚雄州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业个人信息保护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些商家通过房地产销售人员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个人的房地产信息被泄露后,被各种中介机构和装修公司骚扰,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侵害。

二、原因分析

一是公民信息保护意识淡薄,信息轻易被窃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网络,通过网购、社交获得各种应用等等,网络几乎涉及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持续升温,各种APP盛行,人们在体验“移动生活”“智慧生活”的同时,也将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放到了互联网上,随之而来的是大量个人信息的泄露。

二是企业对公民信息保管不严,员工监守自盗。近年来,房地产、中介、物业等行业均被曝光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出现企业内鬼非法出售客户信息,牟取利益,不仅影响了客户的正常生活,有的甚至还带来了网络电信诈骗的严重后果,折射出的是企业内部监管的漏洞。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针对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信息管理系统或相应的管理措施,无法实现严密的信息保护。

三是打击信息泄露缺乏力度,违法犯罪成本低。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虽有相关规定,但较为分散,大部分位阶偏低、内容原则化、约束力有限,仍缺乏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确立及系统性保护的完整法律,主管部门无执法和处罚权。

三、解决措施

(一)加大公民信息保护法制宣传。督促房地产企业(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本单位员工加强法制宣传,明确擅自获取、使用、出售公民信息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触犯法律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加强客户信息收集使用管理。要求房地产企业在提供商品房买卖、房屋交易、租赁等业务过程中收集、使用涉及购房者或当事人姓名、家庭成员情况、工作情况、住址、电话号码等客户个人信息的,应严格遵守信息保护相关规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做好信息保护工作,对客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

(三)建立客户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要求房地产企业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客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房地产企业保管的客户个人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泄露、毁损、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向公安、网信等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房地产企业违反规定的行为,住建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约谈、责令限期改正、暂停合同网签、信用分值扣分、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等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建立从业限制人员名单,将涉事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员工纳入从业禁止名单,对涉事人员从事相关行业进行限制,并向社会公告。

衷心感谢你委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业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指导,切实加强房地产业个人信息的保护,消除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