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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2-09-16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3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住建复〔2022〕12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37号提案的答复
楚住建复〔2022〕12号

民建楚雄州委,农工党楚雄州委:

你们在州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提案》(第437号,2并1)已交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感谢你们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关系和支持,对于您 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宝贵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会同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机构,及时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2年2月,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州长、分管副书记、分管副州长任领衔领导,州政府二级巡视员任组长,州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专班运行机制,及时召开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将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具体工作安排落到了实处。制定《楚雄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楚雄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5月,制定出台《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楚雄州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明确到年度,出台《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组建11个专班督察组对10县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每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农村环保和村容村貌作为考核的内容,真正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积极探索,明确责任。楚雄州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要求,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试行)>做好全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县级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配置可再利用垃圾堆放设施和可焚烧垃圾堆放处理设施,做好设施运行维护监督;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及时回收转运有毒有害垃圾,并做好具体处置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户配置垃圾分类桶,并监督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文明办、供销社、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指导做好垃圾分组、监督小组,统筹做好试点工作。各县市和乡镇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措施,各县市均制定了农村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三)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楚雄州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路子,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推进大姚县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示范工作的同时,在大姚县赵家店镇团塘村委会、永仁县宜就镇、姚安县光禄镇草海村先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大姚县一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为目标,全面推进“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乡镇回收清运”的垃圾分类工作,科学合理确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建立简单易行和可实行的垃圾分类制度。二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站。各行政村建立垃圾分类回收站点,各乡镇借鉴赵家店团塘村委会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商品的经验,以生活垃圾分类获得积分,积分可兑换商品,以此来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全面推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各村在脱贫攻坚开展的“彝乡爱心超市”建设的基础上,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内容载入“彝乡爱心超市”建设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工作统筹推进。截至目前,各乡镇上报有45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累计配备分类垃圾桶505只。三是完善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按照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求,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的治理模式,建立村庄保洁员和农村垃圾收费制度,全县12个乡镇129个村(居)委会已做到垃圾收费制度全覆盖。永仁县宜就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试点工作。永仁县宜就镇由村镇规划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日产管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和台 账记录。在农村实行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制度,鼓励村民将废旧可回收生活垃圾自行收集后统一交到村委会,由村委会根据上缴数量兑换生活用品,达到一定数量后统一由废品收购人员集中回收,同时宣传鼓励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废旧秸秆、杂草、尘土等采取就近就地处置,在源头实现减量化处理,针对采取以上方式后的存量生活垃圾,由各村负责收集后转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后经垃圾转运车送至垃圾填埋场。下发《楚雄州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计划》,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未覆盖的地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10县市每个乡镇至少选择2个行政村(社区)、每个行政村(社区)选择至少2个自然村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是:按照“可回收、可堆肥、有毒有害和其他垃圾”四分法进行分类,引导农户将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腐烂瓜果等堆肥还田,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等可回收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灰渣土、碎砖旧瓦等在村内填坑垫道,有毒有害垃圾要单独收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建设,完善机制。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地 就近治理三种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县城(城市)周边的乡镇和村庄,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目前楚雄州实行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的乡镇35个,村委会生活垃圾转运到城市处理的建制村(村委会)284个,村庄生活垃圾转运到城市处理的自然村3293个;针对距离县城(城市)较远,无法开展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的,采取镇村一体化处理模式,乡镇自建终端处理设施的乡镇37个,镇村一体化生活垃圾得到处理的村委会193个,村自然村2573个。全州所有自然村配备了生活垃圾保洁员、实行了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制度,全州建成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27个,配置1吨以上的生活垃圾车辆233辆,村庄配置公共垃圾箱(房、桶)32964个,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截至2022年6月底,全州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72个,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77.42%,全州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5866个,村镇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为47.07%。

(五)比学赶超,营造氛围。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完善的村庄保洁员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健全垃圾收运体系,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改善乡村面貌,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深、向精、向美推进;持续开展增果增绿增花行动。开展“农村、集镇、城区增果增绿增花”活动,大力开展“五堆十乱”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五堆十乱”清理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和各类架空管线得到有效管控,村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及残垣断壁情况得到有效整治。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部分县市实行门前“五包”责任制,通过张贴责任牌,划分责任片区和责任人,让村民从自身做起,保证家家户户参与,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各县市乡镇、社区、村委会和自然村各级实行“红黑板”制度,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在公共区域对实行各项制度落实得好的进行红榜表扬,对问题较多或评比后较差的进行黑板公示,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改善,整体形象显著提升。

(六)加大投资,回收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持续提高。着力推进畜禽粪便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农膜及农业包装物回收利用。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面,将全州达到备案标准的957户养殖场录入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9.42%,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在秸秆资源化利用方面,推行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全州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在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等农业投入品回收利用方面,制定《楚雄州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鼓励多渠道、多途径积极回收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全州农业投入品回收率达到77.11%。

二、下步工作措施

“十四五”期间,我州将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到2024年,全州所有县市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处理设施覆盖率、处理率均达100%,基本完成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开展好以下7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合理确定治理模式。持续推进城乡、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3种模式,距离城市处理设施50公里以内或运输时间不超过1.5小时范围内的乡镇村庄,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城市集中处理;运距50公里以上或运输时间超过1.5小时的乡镇村庄,采取镇村一体化模式,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合理布局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周边乡镇村庄生活垃圾;人口30户以下且居住分散的偏远山区村庄,在强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就地就近治理。各县市可结合实际,综合考虑政府财力、人口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优先采取城乡一体化模式或尽量扩大覆盖范围。

(二)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充分利用农村地区广阔的资源循环与自然利用空间,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村庄分类处理试点示范,“无废城市”建设地区的村庄要率先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根据农村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因地制宜推进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加强易腐烂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协同推进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和建设一批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建立以村级回收网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强化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对从生活垃圾中分出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集中运输到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探索总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三)完善收运设施。推动在乡镇配置完善垃圾收运车辆,根据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和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并以建设压缩式转运站、配置密闭式运输车辆为方向,实现每个乡(镇)具备垃圾转运能力,及时就近转运处理生活垃圾。推动村组生活垃圾收集房(桶、箱)全覆盖,加快取缔或改造露天垃圾收集池,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

(四)提升治理层次。结合实际采取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污染物排放达标的热解处理技术等,新建的处理设施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加快已建设施提标改造,逐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取缔简易填埋、简易焚烧等落后的简易治理设施,禁止随意倾倒、抛撒、露天堆放和露天焚烧农村生活垃圾的行为。

(五)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以龙川江流域、河流(水库)周边、古茶山区域、传统村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风景名胜区周边等乡镇村庄为重点,全面排查摸清各县市农村地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规模、位置和环境影响情况,严格按照《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地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的排渣对象、整治范围、时间要求以及相关要求,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禁止城镇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六)提高营运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2021),《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等,规范各环节的日常作业管理。压实运行维护企业或单位的责任,加强垃圾收集站(点)的运行管护,确保垃圾规范投放、及时清运。对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污水、卫生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以及垃圾焚烧厂(热解站)产生的炉渣、飞灰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做好收集、贮存及处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管护服务专业化,加强对专业公司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健全村庄长效保洁机制,推动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探索组建以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体的劳务合作社,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承担村庄保洁、垃圾收运等力所能及的服务。推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评定。待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等级评定办法制定出台后,根据有关标准、规范或技术要求,全面启动和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评定工作,推动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虽然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建设资金缺口大、部分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乡镇和村庄未建成处理设施等问题短板。下一步,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严格按照即将出台《楚雄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有关要求,创新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乡镇污水治理工作,力求实现新突破、再见新成效,把惠及民生、造福群众的实事办好、办实,高质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全面巩固提升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

再次感谢您 们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把您 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到工作中,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