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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2-1125002
  • 公开目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发布日期:2022-11-25
  • 标题: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楚雄高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楚雄市、禄丰市、楚雄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持续打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文件的通知》和《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楚雄州住房城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第一批《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试行)》《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1.首违不罚清单(试行)

2.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3.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4.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

5.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无)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