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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2-1207006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11-22
  • 标题:《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差别化房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差别化房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楚雄州促进差别化房产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2022年11月14日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1月21日起施行。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促进消费市场复苏回暖,努力实现楚雄州房地产业发展在全省争先进位。扎实抓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坚决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积极促进楚雄州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楚雄州工作实际,制定《若干措施》。

二、适用范围

《若干措施》适用于楚雄州批准规划范围内参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各县市和楚雄高新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有12条,分别从支持鼓励各类住房需求,支持购房贷款和企业融资,优化市场环境和监管制度,强化风险管控等4个方面制定相关措施。主要内容为:一是支持鼓励进城农民、招引人才、产业工人、改善性、康(医)养旅游购房;二是支持企业资金流动性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合理配套房地产项目公共设施配建指标,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和销售价格公示管理,提升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四是强化房地产风险处置和管控,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1年后视情况进行修订。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差别化房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