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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3-1110005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3-07-05
  • 标题:对州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吴兆强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楚雄市申报全域化海绵城市建设国家试点的建议》(第150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海绵城市建设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理念的重大转变,对于完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具有重大意义。楚雄市做为州府所在地城市,率先进行了海绵城市建设探索,2016年、2018年2次参加省级海绵城市竞争性评选,被列为云南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省级共补助4000万元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创建国家全域化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目标,我局针对支持楚雄市申报国家全域化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汇报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由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主动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管领导、业务处室汇报,并提请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州长多次向住建部、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汇报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省住建厅年内2次赴住建部专题汇报争创国家级海绵城市全域化试点工作,将楚雄市纳入省级申报备选名单,并取得了住建部的支持。

二是依据《楚雄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对楚雄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及申报国家级试点工作进行了有效指导,组织开展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培训,对住建部推广的江西省萍乡市海绵城市建设实践与探索、河南省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与内涝治理实践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培训,同时督促楚雄市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力度。自2016年以来,楚雄市共建成海绵城市面积18.7平方公里,占全州海绵城市建设面积的54.7%,占楚雄市城市建成区面积的35.5%,连续多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三是会同州财政局、州水务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对楚雄市申报国家全域化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实施方案进行了专家审查,并对申报工作给予了专家技术支持,推荐国内知名咨询团队赴楚雄市开展业务指导和创建方案编制工作,多次参与楚雄市相关技术方案论证及审核。

虽然州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楚雄市国家全域化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但由于全国创建名额有限,且楚雄州启动申报工作相对较晚,在5月9日省住建厅组织的省级专家评审会中,楚雄市综合评分排名第2位,列入申报候补名单,但工作推进成效受到了省住建厅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的大力肯定。

目前,据6月住建部发布的第三批国家试点名单,云南省无一城市入选。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一如既往地支持、指导好楚雄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工作安排,大力支持楚雄市继续申报各类城市创建示范和试点工作。

最后,感谢你们对楚雄州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今后多为我们提出建议和意见。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