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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3-08-29
  • 标题:对州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李开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5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2021年6月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首次提出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2022年3月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明确了我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支持政策和相关保障措施。我州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高度重视,聚焦新型城镇化和产城人融合发展,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2022年快速启动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我州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967套(间),其中:756套为乡镇项目,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不断拓宽城镇住房保障渠道。

(二)采取的主要做法

我州认真研究国家和省的政策工具箱,从五个方面发力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1.强化制度引领,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厘清思路,落实决策部署,于2022年6月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快速启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高位推动,夯实发展基础,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当作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引擎,加强组织领导,由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县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动规划设计、融资贷款、项目推进、保障措施等重点工作。

2.抓住政策机遇,科学制定目标计划。摸清底数,明确发展目标,对现有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需求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企事业单位、园区等各类主体的意见诉求,结合市场租赁住房供求现状,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供需匹配”的原则,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制定计划,克期组织申报,按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项目成熟度,自下而上确定和申报“十四五”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全州“十四五”期间拟建设和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0套(间)左右,其中2022年已开工建设2967套(间),2023年计划建设1674套(间)。

3.新建改造并举,不断拓宽保障渠道。根据实际需求,突出两个重点,落实精准保障,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一是突出产业园区配建,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聚焦园区企业实际,对重点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精准保障产业工人需求,助力园区企业发展。二是突出存量改建,定向保障公共服务群体需求。针对我州乡镇较多,基层教师、医护人员等公共服务群体住房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充分利用存量房屋、土地进行建设,采取“定向筹集、定向配租”的方式,精准保障基层公共服务群体住房需求。

4.下沉项目一线,提速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州级负总责,县市抓落实的原则,明确县市人民政府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工作,建立月监测月报告制度,落实定期通报提醒、手机短信预警、约谈等机制,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同时下沉项目一线,强化实地督导调研,现场帮助解决房源筹集、项目开工、资金筹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

5.夯实发展基础,完善充实项目库。建立县级、州级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及时将项目成熟度高、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逐级申报进入省级项目库,争取申报列入国家年度计划任务,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下步推进措施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我州将切实把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推进,重点在三个坚持上下功夫:

(一)坚持以人为本,多渠道增加供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和将闲置公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增加供给,“十四五”期间力争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0套(间)以上。突出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科学谋划保障性租赁住房布局,坚持供需匹配的原则,哪里缺哪里建,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片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二)坚持提前谋划,做实前期工作

一是前期先行谋项目。按照前期先行的原则,抓实抓细项目选址、可研编制、土地等前期工作,推动解决项目前期工作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前开展审批、用地、环评等审查审批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做到让项目等资金,加快推动储备项目转化为实施项目。二是因地制宜盘存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鼓励探索以产地置换、租赁等方式获得使用权,整合闲置土地和房源,变闲散资源为有效利用。

(三)坚持建章立制,规范运营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发展机制。健全联动工作机制、项目联审机制和全过程监管机制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制定系列配套政策。指导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县市研究制定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细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筹建方式、申请程序、准入退出、营运期限等的相关规定,制定土地、财政、金融、税费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一揽子支持政策。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将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纳入住房租赁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从立项、开工、竣工、运营各环节均采用信息化管理,明晰房源、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等信息,构建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安全便捷的运营管理模式,加强和规范建设运营全过程监管。

尊敬的李开春代表,您所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是我州“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领域的重点工作,凡是符合政策、前期工作扎实、成熟度高的项目均可按程序在每年三季度末自下而上按程序申报次年计划,通过省级项目技术审查后就可纳入国家计划任务并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2023年6月我局印发了《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全州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库清单的通知》(楚住建保〔2023〕2号),龙街镇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被纳入州级项目库并上报至省级项目库,请提前谋划项目实施有关工作,全面统筹项目建设计划,合理安排时序,提高项目成熟度,在今年三季度末逐级申报计划任务。

衷心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给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支持我州住房保障工作。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