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3-1110017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3-08-31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013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013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建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策保障,规范建筑垃圾处理

2021年3月,州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楚雄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年)》,明确了城乡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规划、建筑垃圾处置规划等相关内容。规划近期各县市建筑垃圾应坚持就地回收消纳,对未能直接回用的建筑垃圾采用破碎+筛分+制砖工艺处理,不能制砖的则填埋处理。随着处理综合利用技术的成熟,中远期采用综合利用的处理方式,并积极开展源头减量,各县市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厂。

2021年10月9日,楚雄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政策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长效推进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制度完善、技术先进、全程可控、利用高效的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至2025年底,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消纳场地,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全面实行分类存放;各县市建成至少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处理厂),全州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高,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吨/万平方米。

2023年4月29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楚雄州城镇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楚住建城〔2023〕1号),明确3年实施项目37个(其中,建筑垃圾治理项目10个),已全部纳入省、州十四五项目库,楚雄市、禄丰市、大姚县等建筑垃圾产量较大的县市,力争2024年前启动1座以上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前期工作,已有消纳场(堆砌场)的县市可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本县市建筑垃圾产销平衡和资源化利用。2025年底前,力争大部分县市完成城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消纳场提升改造和资源化利用厂建设。

规划目标的明确和科学的项目谋划,为加快补齐我州垃圾治理设施建设短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局自2023年5月起,每月对全州各县市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月调度,并发通报至各县市人民政府,督促垃圾治理设施项目加快建设。

(二)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绿色材料工作,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绿色建筑推广,建筑节能各专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用现有的相关制度,建立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二是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材料。2022年我州努力推进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注重使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新型建材。目前预拌砂浆、高性能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节水器具、节能灯具等在我州各县市逐步推广使用,我州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三是推广装配式建筑。本着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建造方式创新,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努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2022年各县市统计上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率为0.15%,楚雄市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成效明显,钢结构工程主要集中在富民机电工业园区、滇中大商汇片区、东南新城片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向在建项目施工企业推广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防护材料使用可以重复利用和重复利用率高的材料;鼓励施工企业采用工具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推广运用铝模板、金属防护网、金属通道板、拼装式道路板等周转材料;鼓励施工企业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调配,推行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结合利用,减少因拆除临时设施和防护措施材料产生的建筑垃圾。

(三)指导施工企业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效率

指导督促施工企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严禁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确保可重复利用或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能得到有效回收利用,提高建筑垃圾重复使用率和回收利用率。指导施工企业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进行重复循环利用。要求施工现场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按照规定及时运转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

(四)加强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减少建筑垃圾过量产生和随意处置

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处置”原则,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要求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措施,要求施工企业监控统计建筑垃圾产生量,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在日常监管中强化督促执行,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进一步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将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纳入绿色施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内容,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重视程度。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建筑垃圾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

一是监管部门之间未形成管理合力。建筑垃圾管理需要住建、综合执法、公安、市管、环保、交通等部门协同管理。当前由于没有明确协调监管部门的职责,仅住建一家单位进行管理,始终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事实上的管理缺位,工作推进难度大。没有专门机构对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和利用进行综合管理,导致分段管理、事后管理。二是对施工单位监管不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建设成本,对建筑垃圾处置不加管理,一包了之,导致无覆盖运输、多拉快跑、抛洒滴漏、乱堆乱倒现象发生。三是对于建筑垃圾治理的超前谋划较少,更多的仅是被动的监管清运和堆放处置。

(二)建筑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部分项目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支持力度还不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等专项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足,责任划分不清晰,人员、经费投入不足,监督检查力度有待加强,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和宣传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开展不全面等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工程参建主体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的自觉性不高。部分工程施工环节管理不到位,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缺失。缺乏对绿色建筑内涵的认识,建设单位积极性不高。绿色建筑,涉及到很多新技术、新产品在工程上的应用,工程的建设成本不可避免要增加,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建设单位加强对绿色建筑的重视程度。

(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

一是建筑垃圾存在混合堆放现象。地下基础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是建筑工程和修路所需的优质回填土,也是制砖的上好原料,其他建筑垃圾经分拣也可以变废为宝,当前的混合堆放则会大大降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二是建筑垃圾回收率低。事实上,建筑垃圾中包括沥青、砂浆、碎砖块、混凝土等,都是建材行业极好的原料,但是由于缺乏建筑垃圾的再利用机制,导致资源极大浪费,也使建筑垃圾量大为增加。三是建筑垃圾利用的渠道相对单一。90%以上的建筑垃圾用于遗弃填埋,少量用于建筑工地土方回填,忽视了用于土地整治或生态修复、制作多孔建筑用砖等资源化利用项目。

(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困难

一是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为经营类项目,不得占用乔木林地,项目建设选址地点局限性较大,且涉及环评等多个环节,项目推进难度大;二是因各县市建筑垃圾规模有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市场信心不足,企业投资意向不强;三是因近几年县市财政较为困难,谋划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因缺乏前期工作经费,导致项目前期进度滞后,项目推进缓慢。

三、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理顺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引导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建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发改、城管、住建、规划、环保、公安、交通、水务等部门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建筑垃圾消纳的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继续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培训工作

以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为重点,开展建筑节能培训,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人员加强交流和学习,提高整体从业水平,提高各责任主体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途径和办法。

(三)加强工程管理和工地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管

对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和利用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信息平台,分类提供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利用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具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同时建立起运输监管平台,对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运输单位,从哪儿来,到哪儿去等信息均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广装配式建筑,强化源头减量

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材料,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优先选用绿色建材,实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在建设单位主导下,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应用,减少设计中的“错漏碰缺”,辅助施工现场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

(五)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管理

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和散装货物运输管理。各县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管和文明施工管理。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核准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路线和时段,查处运输车辆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建筑垃圾和散装货物密闭运输制度,凡从事建筑垃圾和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密闭式加盖装置,否则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在车门醒目位置,喷绘单位标志、车辆号牌,并按主管部门核准的线路和时段行驶。推行建筑垃圾定点消纳制度,建筑垃圾的处置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消纳,不得随意倾倒。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场地收纳建筑垃圾。

(六)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管护设施,建盖砖混结构管理业务用房,对出入车辆全程监控,有效遏制进场垃圾乱倒现象,创新社会化的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再利用综合处理的建设管理,企业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政府出台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推广再生建材使用等政策,吸引更多的大型企业投入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来。

(七)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要求,让群众知道建筑垃圾是一种可再生利用的资源,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不断提高人们的资源、环保意识。同时大力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建立绿色产业链,真正能够使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八)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项目推进力度

督促县市抓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主动配合县市做好中央、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专项债券申报以及企业招商等相关工作,多方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