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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3-1110030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3-07-26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9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93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楚雄基层委员会:

你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我州物业管理服务在制度建设、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拓展社区生活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模式、老旧小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相关部门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楚雄模式”,我州一批优秀物业管理先进典型案例先后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推广,全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逐年稳步提升。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亮点:一是建制度抓宣贯,在全省靠前出台管理办法。2021年率先在云南省颁布实施了《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以“政府引导、自主管理、市场服务、依法监管”相结合为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州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县市人民政府、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权责,办法的实施也给《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的出台提供了借鉴和参考。我局扎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并开展了系列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贯、交流、考察和培训活动,做到了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物业管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全覆盖,搭建了物业行业管理、交流合作的平台。二是强党建促引领,“红色物业”作用明显提升。认真落实“管行业管党建”的要求,指导各县市进一步提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小区党组织、物委会、业委会覆盖率,目前全州1523个住宅小区内党支部、党小组或党建工作组覆盖率,业委会或物委会覆盖率都达到了100%;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在全省先行先试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近年来创建省级绿美社区20个,州级平安小区56个、“红色物业”示范点27个,先后涌现出楚雄市虹桥物业、大姚厚瑞物业等一批先进典型物业服务企业,大姚县金碧梦苑小区入选全国100个“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典型案例。三是找问题攻难点,老旧小区物管难问题有突破。聚焦老旧小区停车管理、交通组织、设施老化、环境卫生管理等物业难题,不断提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2019年以来全州共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689个2084栋31282户425.9万平方米,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便利店、幸福食堂等60余个,引进或成立物业公司70余家,进一步巩固了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禄丰市禄钢社区、楚雄市雄安小区、牟定县时光里小区等先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四是建平台强监管,促进物业管理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积极搭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全面实行年度信用评分制度。自2019年实施以来,州内的24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信用评价和等级评定;发挥好行业协会调解组织作用,搭建县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化处工作平台,州房地产业协会与州市人民法院成立了物业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组建了楚雄州物业管理专家库,近三年来,开展调处1387次,成功394次。

虽然我州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差距:一是我州维修基金提取使用流程繁琐,群众意见较大。二是物业服务合同管理短板突出、“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价格机制有待完善,物业服务价格整体偏低,费用收取困难。三是物业服务覆盖小区整体偏低。全州现有1523个住宅小区中,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612个、仅占40%,“三无”小区355个、就占23%。四是老旧小区停车难环境差矛盾突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也普遍低下。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抓好工作。

(一)厘清权责关系,努力构建新形势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新格局。一要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统筹好辖区内相关行业部门作用发挥,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投入,构建起清晰完整、直接有效的基层治理工作组织体系。二发挥好村(社区)物业管理“主力军”作用,建立与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日常沟通、协调和协商机制,及时调处相关矛盾和问题。三加强业主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建议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考核指标体系,乡镇要指导、协助和监督好业主委员会筹建、换届和日常运作等工作,注重正面引导,督促其在基层社会治理当中发挥好“主人翁”作用。

(二)加强制度设计,逐步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政策保障体系。一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近期出台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认真修订我州管理办法,完善和增补相关规定,更好的指导我州物业管理工作。二是及时组织《楚雄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资金交存、使用、管理、监督、增值保值相关规定,切实解决资金使用难等群众关心问题,有效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完善“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物业费调价机制。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规范全州前期物业收费,逐步建立住宅小区物业费提价机制,实行明码标价的“菜单式”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贯工作,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社会氛围。

(三)注重协调联动,努力形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强大合力。一是全面推动综合执法进小区。推动司法、执法协同并进,建立常态化综合执法进小区机制,进一步明确规定城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部门执法监管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统一受理、处理业主投诉及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三是乡镇、村(社区)要创新市场化管理模式,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积极推动公共管理与市场化服务深度融合,积极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和购买社会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居民自治组织等管理主体功能,在与居民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三是全面推进“阳光物业”,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行业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适时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和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定期对收费公示情况、服务质量、矛盾调处开展专项检查,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规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助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一是建议单独成立我州物业管理协会,积极探索组建业委会协会或者联盟。一方面便于集合、集中行业力量提高协会服务本领,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另一方面组建业委员会协会或者联盟,可以实现物业管理信息共享,传播小区“自治”治理的有效经验和专业知识,弥补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难以满足业主组织“自治”治理的需求。二是牵头我州物业企业探索增值服务。在提供优质物业服务的基础上开展增值服务,比如托幼、养老等个性化生活服务,从小区物业服务拓展到社区服务和城市服务。三是牵头做好信用评价指导工作,为我州会员企业提供信息和系统服务,做好行业标准制定的前期调研,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力争把企业标准提升为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四是做好社会舆论的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我州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优秀物业企业,积极为行业发声,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同感。

感谢你对我州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力度推进《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修订施,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居民满意度、幸福感。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