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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统计年报
  • 发布日期:2024-01-26
  • 标题: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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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的具体指导下,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行为,不断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结合实际,印发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建立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为系统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加快立法过程,强化行业责任。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牵头负责《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自2023年5月以来,成立了立法修订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通过修改、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会,于11月完成《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报批稿)》,12月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三)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等在门户网站公开。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细化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制定《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减免责清单”》,即: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四)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局机关1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年审和网上考试,17人通过。对调离和退休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证及时注销,目前全局57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杜绝无证上岗现象。树立以服务为主的执法理念,全年共办理办结行政许可301件,行政处罚结案1件,开展行政检查50余次。制定《2023年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清单》,全年执法检查20项,检查企业40户,排查企业安全隐患,规范企业运营管理。

(五)严格备案审查,增强制度刚性。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涉及住建领域3项,均按照备案审查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公示等流程。完成《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青藏高原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等方面政策措施相抵触、不一致的内容等方面的进行清理并及时反馈。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全年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讨论1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意见建议均得到局党组的采纳和重视。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并执行好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州本级公职律师库建立州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的通知》,使用和管理好公职律师。开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涉及乡镇职权进行梳理,涉及行政处罚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分别赋权乡镇执行。动态梳理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目录,更新法律法规目录184部,并在网站公开。完成党内法规清理,被州委办公室表彰为“2023年度党内法规建设暨办文工作优秀集体”。

(六)开展案卷评查,助力质量提升。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对2022年度299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建筑业、房地产资质审核、房屋和市政工程初设审查、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审查、消防设计和验收审查、燃气经营许可等行政执法卷进行审查,单位自检自查评查优秀数为284件,合格数为15件。全面依法治州执法协调小组集中进行抽查4件,评价结果为2件优秀、2件合格。

(七)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按照州委政法委统一安排,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活动,努力实现“三下降一扭转”目标,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制定《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利用“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普法“三进”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建筑工地、进物业、进住宅小区活动,面向建筑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建筑市场主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按照《楚雄州“八五”普法规划征求评估督导工作方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中期验收评分细则》,8月下旬完成中期评估,接受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普法办中期评估验收。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及科室对法治楚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长效工作机制不完善。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监管重心下移,执法人员履职范围在不断扩大,对一线执法人员提出了通法律、懂政策、会监管、会办案等一系列综合能力的要求。现阶段部分执法人员,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培训,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水平以及执法案卷整理水平有待提高,在每年执法案卷评查中存在少量执法案卷不规范的问题。

(三)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各科室、单位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举措不多、创新不强。

(四)对法律法规学习不足。学习欠深入、理解欠透彻,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能力薄弱,整体法治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纳入局党组中心工作。制定《中共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年局党组第7次会议,审定《2023年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点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重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范畴,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通过住建讲坛、全局干部职工会议、支部“三会一课”以及“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等学习平台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1月2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阮建文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动员,局长陈斌围绕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交流,其他班子成员就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交流发言和开展讨论。

(三)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制定《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州委全面依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述法报告。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上,我局主要领导进行了述法,受到州委主要领导点评。结合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主要党政负责人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开展述法活动,其他局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法。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主线,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化水平。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突出惠企便民,推进政务服务质效双增,巩固提升容缺受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进信用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持续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住建领域重点执法检查,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