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5-0722001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5-07-22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楚雄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关于推进楚雄州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提案(296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示范引领,打造省级装配式建造示范项目”的建议
建议部分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及原因如下: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市场需求萎缩,云南省暂不组织开展省级装配式建造示范项目。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65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建科〔2021〕42号),进一步推进楚雄州装配式建筑有序健康发展,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及时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楚雄州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成效显著:一是绿色建筑发展提前达到“十四五”目标任务。2024年全州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36.62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二是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取得“零”的突破。2024年12月楚雄市彝海片区标准化中学建设项目通过一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审查,楚雄州星级绿色建筑实现“零”的突破;2025年1月楚雄州民族中学搬迁建设(PPP)项目通过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审查,取得标识评价证书;5月大姚县人民医院新区、丽景和顺府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分别通过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审查,我州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取得“零”的突破。积极支持引导企业申报绿色金融10.57亿元。三是装配式建筑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全州新开工建筑面积318.99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为104.59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2.80%。
二、关于“思想先行,加强装配式研究与技术交流”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建筑领域前沿科学技术应用,亲自率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于2024年3月、11月到重庆、昆明理工大学,现场观摩、聆听清华大学聂建国院士“不出筋开槽型混凝土叠合板”技术应用及研讨会议,该技术在重庆、深圳有应用案例,鉴于云南高烈度抗震设防的工作实际,我州普遍使用高精度模板、管线分离、预制墙板、混凝土砌块等成熟适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和产品。
下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申报财政资金,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行业知名专家,争取举办装配式建造技术交流会,力争组织建筑领域管理、设计、施工、监理、造价等有关人员,赴装配式建筑发展较快的北京、上海、四川等地实地考察学习,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我州装配式建造技术研究水平。
三、关于“完善装配式建筑人才建设培育政策体系”的建议
建议部分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及原因如下: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始终高度重视行业人才培养,支持州建筑业协会,每年组织企业家培训、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建筑领域八大员培训取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防艾宣传等,深入施工工地现场,以会代训,与施工企业技术人员研讨装配式建造技术。并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支持下,2024年11月组织开展了全州建筑节能降碳专题培训,10县市住建部门管理人员及建筑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技术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提升了人员的综合素质。下步,我们将积极推动产业人才培育与楚雄师院、职业院校相衔接,争取在州级财政的支持下,通过举办行业论坛、技术研讨会和工作坊等方式,逐步完善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育体系。
四、关于“强化计算,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规范”的建议
建议暂不具备采纳落实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楚雄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2018年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进一步规范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口径,明确计分细则;同年12月1日《云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发布施行,具体明确了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条件和装配率的计算规则,符合楚雄州工作实际。
五、关于“配套产业,打造装配式建造现代工厂”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楚雄志达新型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地处云南省楚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是西南地区最大、设备最先进的绿色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占地面积43949平方米,建筑面积19659.25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37亿元,实际建设及生产投资近2亿元,有云南省首台套6米加气混凝土板材生产线。企业以绿色、节能、降噪、环保为生产宗旨,建立以生产、加工、销售、施工安装一体化的复合型生产体系。在我局积极工作和大力支持下,志达公司2019年8月,被省住建厅评定为“云南省首家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020年11月27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20年12月29日,产品获国家“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2021年8月5日,加气混凝土板材及砌块等系列绿色建材列入“云南省绿色建筑技术与建材推广目录”;2021年12月,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企业有各类专业的研发、技术、管理、施工安装人员200余人,年设计生产能力为8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5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墙板。绿色建材市场前景广阔,企业科技研发、发展壮大的基础条件较好。
六、关于“加大装配式建筑政策支持”的建议
建议部分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拟成立楚雄州促进建筑业发展咨询中心。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我州建筑市场需求萎缩,建筑业增长速度放缓,在这样的情形下,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虽然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建筑领域科技进步发展,始终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绿色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受到人员编制紧张和公用经费缺口较大的限制,我局仅有2人专职从事科技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省州“双碳”工作要求,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导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建筑领域标准宣贯,建设工程造价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任务繁重,但工作力量不足,贵委“成立楚雄州装配式建造咨询中心”的建议与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一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协调成立促进建筑业发展咨询中心,向州委编办、州财政局争取机构、人员编制及资金支持,逐步实现系统性开展专家咨询、宣传及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加大装配式建造工作支持。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省住建厅相继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建科〔2021〕42号)、《关于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新型建筑绿色发展的通知》(云建科〔2023〕131号),有关“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市政设施,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建筑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等工作要求,严格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监督管理。
“建议商品房项目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即可在一定条件下享受正负零预售政策”建议暂不具备采纳落实条件,具体原因如下: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加之住房供需日趋饱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形势不容乐观,甚至由于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我州万湖东城等房地产楼盘烂尾,我局千方百计化解才取得如今烂尾楼复工、保交楼有序交房交证的有利局面。经分管领导牵头,召集有关科室认真研究,针对符合商品房预售政策的装配式建筑或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项目,我局将主动服务、加快办理商品房预售审批手续。
“建议州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各种补助资金,加大或倾斜对装配式建筑的扶持和支持”建议暂不具备采纳落实条件,具体原因如下:各种补助资金不仅财政、审计部门监管严格,更是各类巡察检查的工作重点,必须专款专用,难以向装配式建筑倾斜。为切实助企纾困解难,我们积极协调发改、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将通过引导协助企业申报绿色金融信贷,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困难。
感谢你们对推进楚雄州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