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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5-0722004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5-07-22
  • 标题: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40162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40162号提案的答复

杨富林:

你提出的关于减轻建筑行业资质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提案者的提案后,于2025年6月27日由范云峰副局长带建管科汪节武科长到永仁县电商中心与提案者开展面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回答了政协委员提问,形成了一致答复意见。

二、回应提案反映问题

我们完全认同您在提案中指出的当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现行的资质标准对中小企业提出了较高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发展。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制定和修改权限在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标准,无权自行调整资质条件。

尽管在资质标准调整方面权限有限,但我局始终致力于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严格落实《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楚雄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精简建筑企业资质办理程序,鼓励建筑企业晋升资质和拓展业务。直接取消了建筑业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和变更事项的各项限制措施,将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行政审批方式改为备案核准模式进行管理;于2023年4月份开始州内建设工程企业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和全流程网上审批,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真正实现全过程“零见面”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申报材料、放宽准入条件,将建筑业企业新申办、增项资质业务的审批办理时限从原来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推行现场办、及时办、立等可取等工作方法。推行“最多跑一次”和“零见面”服务模式,提高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变更、升级等业务办理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向上反映诉求。将您提出的建议及我州中小企业的实际困难通过正式渠道向省住建厅和住建部反映,推动国家层面研究优化资质标准;

二是完善配套服务措施。建立中小企业帮扶机制,提供资质申报“一对一”指导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编制《中小企业资质申报指南》;

三是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诚信企业的检查频次;

四是推动行业自律发展。指导行业协会建立中小企业互助联盟,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政协委员的监督指导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楚雄州建筑行业营商环境将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将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