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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5-0722007
  • 公开目录:城市综合执法
  • 发布日期:2025-07-22
  • 标题:关于继续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继续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市、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继续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省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之我州火把节假期将至,大型活动较多,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城市精细化高水平管理,现就立即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做好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的排查整治重点和排查整治范围及工作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设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大型广场周边、人员密集区域、重要活动场所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务必在火把节假期前完成隐患排查,及时妥善处置。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对辖区内所有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重点检查设施的结构稳固性、抗风能力、安装质量、电气安全、维护保养状况等,重点是位于人流密集区域、高层建筑外墙、交通干道两侧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要逐一摸清底数,确保排查全面,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发现的设施螺丝松动、画面破损,电子显示屏、霓虹灯、灯箱等出现断亮、残损等一般隐患,督促设置运营单位立即进行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可能影响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不符合《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相关安全规定和要求的,以及存在倾覆垮塌移位、悬挂高空坠落、线路裸露漏电等重大安全隐患,责令设置运营单位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停止设施使用,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事故隐患消除后,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方能投入使用。同时要加大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违规设置、维护不力等问题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对违法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注重方法

户外广告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精准分类科学处置、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才能有效消除现有隐患,防范新增风险,切实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提升城市形象。在整治过程中,既要态度坚决、措施有力,也要注重方式方法,做好沟通解释,争取各方理解与支持。要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向广告公司、商户、物业等广泛宣传户外广告牌安全知识和法规要求,提高广告招牌业主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请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做好广告牌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工作部署,特别是当前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频繁,加之火把节假期人流密集,要按照住建部通知要求的排查整治重点、范围和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0月8日前将附表3及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等)报送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