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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5-0730003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5-07-30
  • 标题: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楚住建函〔2025〕 号

尊敬的戚优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路灯设施管理守护群众出行路的建议》(第010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一方面立足国家、省、州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引》,针对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含路灯)、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四个专业的主要管理范围、术语和定义、管理标准进行明确,指导全州住建、城管部门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的运维管护;一方面安排县市住建、城管部门立即对建成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含路灯)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楚雄市作为州府所在地,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标准要求,以“强州府”行动为牵引,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体检,查找问题,科学高效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

针对您所反馈的团结路、东盛东路等重点路段问题,楚雄市积极组织多方力量,进行实地勘察。其中,楚雄市老城区由城乡投路灯公司组建专业巡查小组,针对团结路、学校、医院集中路段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排查,发现3处路灯故障并及时修复;高新区组织盛彝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排查出东盛东路、团结北路共150盏路灯损坏,目前正在采购灯具等材料,待材料到齐后组织维修。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部分路段路灯亮灯时间不合理

部分路段如团结路、东盛东路等,秋冬季节早上7:30左右天还没亮、下午6:30左右天已经黑了,但路灯未能按时亮起,影响群众出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行路灯开关时间设定未能充分结合季节及实际光照变化,缺乏动态调整机制。楚雄市目前执行的路灯开关时间为冬季晚6:30开灯至次日早晨7:45关灯,夏季晚7:45开灯至次日早晨6:30关灯,仍需进一步结合季节及实际光照变化进行优化。

(二)路灯照明效果不佳

部分路段存在单边亮灯情况,部分亮着的路灯被茂密树枝遮挡,导致照明效果大打折扣,群众仅能借助商铺广告牌灯光通行。经排查,单边亮灯路段主要因线路故障或部分路灯设备老化损坏导致,目前高新区部分路段因路灯达到极限寿命期,出现大面积损坏;树枝遮挡灯光问题,则是由于绿化管理与路灯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未能及时对遮挡路灯的树枝进行修剪导致。

(三)部分路灯长期失修

部分损坏路灯长期未得到修复,给群众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这暴露出我们在路灯巡查维护机制上仍存在巡查不及时、维修响应速度慢的漏洞,加之由于政府财政困难,城市运维资金投入不够,维修物料储备不足,导致路灯维修工作滞后。目前高新区排查出路灯电缆线被盗及损坏约20000米,路灯损坏、电源被盗约2500余盏,因运维资金不足仅完成部分修复。

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居民的正常出行,也与我们城市建设管理主管部门对城市照明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的要求存在差距,亟待解决。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持续加大日常巡查维护力度

我局在全州住建工作会议、城市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等会议和相关文件中,多次强调要求构建常态化、精细化的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巡查维护体系。要求各县市要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将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公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列为巡查重点,增加巡查频次。其中,楚雄市老城区已成立专业的巡查小组,按照“科学、严管、精细、高效”的要求,对路灯及配套设施、线路、亮化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行主干道亮灯率98%以上,次干道亮灯率95%以上的标准;高新区严格按照《楚雄高新区市政设施维修实施方案》,组织专业团队对路灯进行维护维修。

同时,积极搭建智能化路灯管理平台,实时监测路灯运行状态,实现对故障路灯的精准定位与快速预警,定期对路灯设施及线路进行全面检测,确保照明亮化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最大限度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不断健全完善高效服务机制

按照《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引》抓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要求各县市建立健全城市照明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路灯照明设施应急抢修机制,组建专业应急抢修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队伍应急抢修能力,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及时备足物料设备,确保发现故障后第一时间完成一线抢修任务,及时恢复照明。同时,设立24小时路灯故障报修热线,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路灯问题,快速响应、高效解决,照亮群众回家的路。楚雄市老城区已成立应急抢修小组,配备专业抢修人员和充足物料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高新区督促指导盛彝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应急保障。

(三)坚持以人为本方便出行原则

要求各县市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运营企业按照节能与便民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光照度传感器等设备,实时监测环境光照强度,结合季节变化和不同路段实际情况,人性化调整路灯开关时间。楚雄市老城区立秋后将结合季节变化和日出日落时间调整开关时间,高新区也将对开关灯时间做进一步研究优化。积极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分析不同路段、不同时段的人流量和车流量,为路灯开关时间的精准调整提供数据支撑,从粗放型管理转入精细化管理,注重“微管护”。同时,加强对路灯照明效果的监测和评估,通过实地观察、收集群众反馈等方式,及时调整和优化照明效果不佳的路段,适时对遮挡灯光的行道树进行修剪。

(四)推进节能升级确保高效运行

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结合《楚雄州专项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县市有计划地开展城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现目前楚雄市老城区主要干道路灯已全面完成节能改造,所有路灯已实现智能化营运,部分背街小巷计划将传统高压钠灯更换为节能灯具,并建立完善全流程、闭合式工作机制,高效有序推进改造任务;高新区也将积极探索节能改造路径,高效有序推进路灯节能改造任务,逐步将现有的传统高压钠灯更换成节能灯具,如LED灯,实现节能降耗。在节能改造过程中,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确保改造后的路灯照明效果不降低,以实际行动擦亮智慧城市建设名片。

感谢您对我州城市路灯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路灯管理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群众创造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旭,3010885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