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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房咨询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03-23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就是咨询下建房事宜如何审批办理,是否有政策补助等。。。
回复人名称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1-03-25
回复内容 盛先生,您好!
根据属地管理,您所咨询的建房事宜审批相关内容可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咨询。

一、根据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坚持“三最两就”原则,即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就近就地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居住在C、D级危房的农户。以下情况不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⑴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⑵有两处以上的住房,其中一处能安全居住;⑶不属于居住的临时用房、简易房,不影响人员生活的独立厨房、厕所和畜禽养殖圈舍;⑷家庭中“有房、有车、有营业执照、有国家公职人员”的,即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性用房的;家庭成员中户主配偶、子女、父母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⑸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⑹已列入易地扶贫搬迁的。
(二)农村危房改造方式:针对贫困群众无力建房和筹资难的问题,农村危房改造鼓励推广C、D级危房修缮加固改造方式。C级危房只能进行修缮加固改造,达到抗震要求;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采取修缮加固改造,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或加固成本过高的拆除重建。
(三)资金支持:近几年来,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照中央补助资金1.4万元/户,省级补助资金0.7万元/户,州级补助资金0.3万元/户。各县市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根据每户危房改造的“一户一方案”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四)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必需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程序。
农户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及全家户口等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进行精准识别,危房由住建部门认定。
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议定申请对象是否符合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符合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填报《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申请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符合改造条件的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村委会应及时将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农户。
县级审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将审批结果及名单通过正式文件下发到各乡镇;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农户开工建设。

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
(一)不符合纳入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其他符合条件的按照申请程序申报后纳入该县市年度农房抗震改造计划。
(二)农房抗震改造申请程序
①农户申请。符合抗震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和原房屋照片等材料。村委会汇总申请农户名单报送乡镇政府,上报县级住建部门。
②抗震鉴定。各县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经过培训并持有培训合格证人员)依照《云南省农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技术导则(指南)》进行认定和改造。也可以委托社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认定和加固改造技术服务。
③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楚雄州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易地新建或拆除重建的,还要按照省州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关程序报批。
④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住建部门。
⑤县级审批。县(市)住建部门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拟改造方式等。
(三)农房抗震改造补助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各县市后,各县市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根据每户改造的“一户一方案”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一般低于农村危房改造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