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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审计厅审计组于2020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对楚雄州“十三五”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下简称“两污”)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14个问题,我局逐条进行梳理,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认真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污水处理能力、新增或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规模及再生利用设施规模建设未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

(一)姚安县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10月26日进水试运,增加污水处理能力0.3万吨/日。武定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于2021年9月15日进水试运行,污水处理能力由1万吨/日提升至2万吨/日,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截至2021年底全州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3万吨/日。

(二)楚雄市污泥处置工程于2022年5月底开工,11月已完成主体施工和设备采购,12月底完工,2022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

(三)楚雄市污水再生利用与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2月18日开工,已获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二、部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困难较大。(规划下达楚雄州生活垃圾封场处理能力77吨/日,截至2020年9月30日,楚雄市未实施该项工程。)

该事项经审计部门认定完成整改。

三、3个县已投入使用的垃圾填埋场至今未开展环保验收

禄丰市垃圾填埋场于2021年2月23日验收,南华县垃圾填埋场于2020年12月31日验收,大姚县垃圾填埋场于2021年1月21日验收。

四、“两污”处理设施9个建设项目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

涉及的元谋县、姚安县、武定县、牟定县(4个项目)、永仁县(2个项目)已经完成验收。

五、楚雄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进度缓慢

涉及牟定县、大姚县、元谋县、永仁县、武定县、禄丰市污水处理厂,6个污水处理厂已经于2021年底前已完成提标改造。

六、6个县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未完成环保约束性考核要求

牟定县污水处理厂、南华县污水处理厂、姚安县污水处理厂、元谋县、武定县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完成整改,禄丰市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12月完成整改。

七、禄丰县违规缩减垃圾渗沥液处理规模,导致“批建不符”

禄丰县聘请专家对50m³/日渗滤液处理站开展专家论证。经论证,现有的渗滤液处理站规模、能力、工艺满足渗滤液处理需要,填埋至第四平台时再扩建30m³/日的渗滤液处理设备。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八、禄丰县、南华县渗沥液处理站未及时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对外排废水未进行水质监测的情况下外排,造成二次污染风险。

禄丰县、南华县垃圾处理场渗沥液处理站于2020年底安装完成自动监测装置并进行联网工作。

九、5个县(市)污水处理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应缴未缴污水处理费 97616357.84元。

楚雄市、武定县、姚安县、南华县、禄丰市污水处理企业已经补齐欠缴费用,同时县市财政局及时将补缴资金返还污水处理企业,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置等支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十、姚安县、大姚县、禄丰县、武定县4个县财政局欠付污水处理服务费16716723元。

姚安县、大姚县、禄丰县、武定县对污水处理费的收缴情况及欠拨情况进行核查,对欠付的污水服务费进行了拨付。

十一、姚安、禄丰2县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缴未缴垃圾处理费700245元

姚安县、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经将垃圾处理费上缴国库。

十二、武定县人民政府欠付垃圾处理费2581750.96元

武定县对2020年6月底以来已支付的垃圾处理费进行了清理清查,2021年2月24日武定县已全部付清。

十三、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闲置,未有效发挥效益

2021年3月已将永仁县污水再生利用厂移交永仁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

十四、楚雄市青龙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未经审批擅自邀请招标,且中标单位投标无效。

楚雄市青龙河截污干管应急改造工程为配合西观桥国控断面水体达标工作而实施,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实行邀请招标,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成。

以上14项审计指出的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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