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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雄州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1-28    点击数:

关于印发楚雄州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州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自来水供水企业、管道燃气供气企业:

现将《楚雄州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建设项目水电气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

工作专班办公室(代章)

2024年8月22日

 

楚雄州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5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建审〔2024〕88号)有关要求,提高我州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水电气网”公共服务事项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10月底前,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建系统),对接云南政务服务网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网上受理端口,同时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专窗整合与设立,建立健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线上线下服务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对符合条件的一般外线开挖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实现用水、用电、用气、通信联合报装“一张表单、一窗受理、联合踏勘、联合施工、联合验收”。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提高服务质效和水平。

二、职责分工

(一)州级层面

1.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持续优化水、电、气、网报装“305”服务流程,将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联合办理,推行告知承诺制,精简证明材料、优化流程、提高质效。规范“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等审批工作;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指引和告知承诺书等范本,组织相关部门明确办理条件、设定依据、申报表单、申请材料等关键要素,供各县(区)参考执行;对接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关联业务系统;规范用水、用气报装工作,优化办事流程;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州公安局: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工作,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3.州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指导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出具规划审查意见,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4.州交通运输局: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涉路施工许可审批工作,依托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系统,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5.州发展改革委: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督促供电企业规范用电报装工作,依托南方电网客户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6.州通管办:配合推广应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规范通信报装工作,依托工建系统,持续优化办事流程。

(二)县市级层面

落实抓细省级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持续优化水、电、气、网报装“305”服务流程,将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联合办理,推行告知承诺制,精简证明材料、优化流程、提高审批质效。

三、实施步骤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实行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各对应职能部门按照层级具体实施审批服务工作。2024年9月底前:抓好政策宣传贯彻,各县市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窗,加大推广应用力度。2024年10月底前:工建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建成全省水电气网报装审批、服务和管理体系,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全面纳入工建系统办理。

四、工作措施

(一)一表申请。将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的报装申请统一整合为《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表》,涉及外线接入工程统一整合为《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外线接入工程审批申请表》一表申请。申请单位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营商环境—工程项目审批(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申请上传材料、填报信息。(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一窗受理。水电气网接入工程项目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及涉路施工(州级及以下权限范围内公路)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进驻本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由进驻本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出件。纳入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平台若变更、整合、升级纳入调整后的系统运行),统一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受理,实行统一受理和出件。

(三)优化流程。持续优化水、电、气、网报装“305”服务流程。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气、用电、用网报装不超过3个环节,其中:用水报装进一步压减为“申请”、“设计施工”2个环节:用气报装统一优化为“用气申请”、“接入方案设计”“接入挂表”3个环节;严格执行高压客户扩报装“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 表接电”3个环节,低压客户业扩报装“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和装 表接电”2个环节。用网报装优化为“申请受理”、“踏勘审批”、“施工接入”3个环节。拓展网上报装渠道,报装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材料一次性上传,“零跑腿”办理。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接入工程需要办理开挖审批的,可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单位)直接申请或代建设单位申报,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联审批,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统一踏勘。推行水、电、气、网接入服务联合踏勘,实现一次到位。有外线工程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各公用事业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勘,减少水、电、气、网报装跑动次数,减轻企业负担。

(五)告知承诺。对工程量较小、不涉及涉路施工许可,城市道路及绿化带开挖面不大、恢复较为方便的外线接入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供水、供气、供电、供网企业(单位)作出承诺,负责监督外线接入施工企业按原状(标准)恢复道路及开挖面。告知承诺制审批具体范围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六)数据共享。加强工建系统、南方电网营销管理系统、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一网通办系统、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监管系统的对接联通与业务协同应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V3.0》规范数据标准,相关事项实现并联审批,实时共享水电气网办件数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切实高效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落地落实。州级相关部门要督促各县市对口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推进落实。

(二)强化监督落实。各相关部门负责督促供水、供电、燃气、网络运营等企业按要求开展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涉及外线接入工程按规定进行审批申请,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开挖。各水电气网服务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服务市场的主体职责,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一套标准明确、运转流畅的服务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及时解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牵头部门对工作推进不力,企业用户反映突出的“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重视宣传引导。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宣传。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用户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

1.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事指南

2.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申请表

3.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4.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告知承诺书

5.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外线接入工程审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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