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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2-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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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职责。

5.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6.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

7.拟定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

8.承担规范城镇建设的职责。

9.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

10.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12.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13.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14.承担指导全州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村镇建设科、城市更新和住房保障公积金监管科、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抗震防震和设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科技标准定额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城乡设计科、城乡建设管理执法监督科、建设工程消防科。

所属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楚雄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注:不独立核算,未单独批复预算)

楚雄州城乡发展研究中心(注:不独立核算,未单独批复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齐心协力强建设、精管理,推动州府品质持续向好。一是开展城市体检。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楚雄市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进行全方位系统化排查,并根据体检结论,制定楚雄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完成《楚雄州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楚雄市污水再生利用厂主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三是提升居住品质。楚雄市率先制定“好房子”建设标准,先行完成楚雄市涉房资金监管平台建设;持续巩固提升楚雄市物业改革试点成效,打造物业改革试点小区30个以上,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达到时序进度。四是改善市容环境。在楚雄市重点区域和主要道路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城市街道“清爽行动”,持续整治影响市容市貌“六乱”突出问题,打造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

2.多措并举争资金、促投资,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全年力争实施项目93个,总投资119.37亿元,完成投资74.6亿元。其中:房地产类完成50亿元,市政基础设施类完成21亿元,村镇建设类完成2.1亿元,城市更新类1.5亿元。一是谋好项目,二是建好项目,三是加强督查。

3.千方百计增信心、防风险,加快房地产业企稳回升。打响“旅居楚雄·四季康养”品牌,力争完成房地产投资50亿元,销售面积达130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市投资降幅收窄在-15%以内,销售与去年持平。一是抓实去库存。落实落细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二是抓好新增量。以元谋县、永仁县为康养旅居样板,积极探索以房兴业、以业促房的新路子,制定年度住房发展计划和2025-2030住房发展规划。三是建设好房子。围绕开发、设计、建设、运维、管理等环节,制定楚雄州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导意见。四是化解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购房者切身利益。五是完善住房保障。六是加强物业管理。全面落实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制定《楚雄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细则》和物业企业招投标管理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标准,建立完善“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物业费调价机制。

4.聚焦重点稳增长、促转型,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建筑业产值突破千亿,增长8%以上,在库资质等级企业净增8户,达340户以上。一是加快适应统计改革。二是全面摸排企业情况。三是培育扶持建筑企业。四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五是推进智能绿色建造。

5.全力以赴补短板、提品质,开创城市更新崭新面貌。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2个791户,城中村改造2个,新建改造供水、供气、污水、雨污分流管网300公里以上,新建改造各类公园9个,建设绿美街区1条,探索推进“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模式。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指导和实施依据,探索形成“开展体检、解决问题、评估成效、持续提升”的工作机制。二是高效落实推进。围绕体检发现问题,科学谋划储备项目逐年推进实施,年内要制定出台《楚雄州通透式、半通透式围墙建设改造指引》《楚雄州城市绿地外地入侵物种识别图册》,新建或改造口袋公园4个、游园3个。三是精细城市管理。推进城市管理“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建设,年内制定出台《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指引》,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5项行动”,做好违法建筑清理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扫尾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

6.持之以恒强基础、优环境,构建城乡发展良好格局。力争完成2025年底须完成的22个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70%以上,实现乡镇镇区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两个全覆盖,推进《楚雄州现代宜居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成果运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67户,农房抗震改造188户。一是抓实各级各类环保督察整改,二是抓好两污设施建设,三是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四是筑牢乡村住房保障。

7.坚定不移抓整治、除隐患,筑牢行业发展安全底线。力争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聚焦“5个抓牢”,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立体化的安全防护体系。一是抓牢城镇燃气安全,二是抓牢供水排涝安全,三是抓牢房屋市政安全,四是抓牢消防审验安全,五是抓牢抗震防灾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3人。

车辆编制3辆(含下属事业单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含下属事业单位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462495.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562495.4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900000.00元。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4年增加1199289.83元,主要原因是灵秀小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因项目内容变更,2024年资金未支付被财政收回,2025年重新下达,因此2025年其他收入增加导致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562495.40元,其中:本年收入25562495.4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562495.40元(本级财力25562495.4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00710.17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支出减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减少,从而减少了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462495.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562495.40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5185.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9455.1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减少,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10727310.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1255.00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州级项目建筑业发展奖励取消,从而减少了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220139.6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3430.23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080601企业关闭破产补助862810.12元,主要用于原州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改制移交人员补助及州规划院退休职工费用;

2080801死亡抚恤11520.6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2341.79元,主要用于职工(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0445.42元,主要用于职工(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09059.49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8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缴费;

2120101行政运行10482570.67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35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项目支出;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8223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本息及农村危房改造州级配套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967797.4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功能分类为: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114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50000.00元,下降81.82%,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本年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8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5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预算内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0元,下降81.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430000.00元减少43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较上年60000.00元增加30000.00元,增长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含下属事业单位车辆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减少4300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因工作需要,2024年新增购置2辆应急保障用车,2025年无新增车辆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购置公务用车,2025年实有车辆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楚雄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州级配套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及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需财政资金配套支出。数量指标:符合条件危房改造对象数量33户,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150000.00元;质量指标: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100%;社会效益指标:农房安全保障率8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危房改造户满意度90%。

(二)原州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改制移交人员补助

绩效目标:根据住建退管站委托书及移交协议,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原州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退休人员交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2025年对州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改制移交“三类”人员状况进行核实,及时足额发放改制移交补助对象的各项补助,缴纳移交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数量指标:退休人员数量222人,遗属数量67人,落实政策人员数量2人,伤残人员数量1人,管理人员2人;质量指标:对发放补助的三类人员认证准确率100%;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率100%;社会效益指标:因补助发放问题出现上访事件可控性8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88700.18元,其中:30201办公费:364120.00元,30206电费:26000.00元,30207邮电费:49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465000.00元,30211差旅费:512541.00元,30213维修(护)费:120000.00元,30215会议费:30000.00元,30216培训费:4186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30226劳务费:266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30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124349.18元,30229福利费:2345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8378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26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4986.82元,主要原因是按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2025年残疾人保障金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列支,因此2025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604431.25元,其中,流动资产2946862.27元,固定资产1351011.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6557.0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6943.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5705.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5329.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3532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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