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持续开展物业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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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02 点击数: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近年来,全国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住宅小区楼梯间和阳台堆放杂物等发生火灾导致群死群伤的事故频发。2020年1月1日,重庆市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严重影响消防安全。我州要吸取深刻教训,加强对物业服务领域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保平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
(一)工作内容
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文件的通知》(楚安办函〔2019〕51号),认真开展物业服务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紧盯住宅小区、商业办公等重点物业场所,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并推动各企业、单位和住宅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二是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治理“回头看”工作。
(二)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和开发区住建部门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于2020年1月8日前报州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
二、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一)工作内容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楚雄州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1.集中发布通告。请各县市和开发区住建部门安排部署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发放和张贴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通告。
2.集中划线管理。请各县市和开发区住建部门安排部署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住宅区消防通道的划线管理,规范消防通道相关标志标线和标识标牌的设置,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3.集中自查清理。请各县市和开发区住建部门安排部署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在2020年春节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占用、违法设置障碍物等行为,能够当场清理整改的立即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保障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畅通。
4.集中执法整治。配合当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在各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并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自觉规范通车,杜绝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
5.集中熟悉演练。请各县市和开发区住建部门安排部署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在2020年春节前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做好住宅小区居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和开发区住建部门根据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将《楚雄州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按月度报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同时抄报一份给州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
三、加强房屋出租管理
(一)工作内容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房屋出租管理。重点整治出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用于居住的行为,出租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的行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和开发区住建部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全面梳理隐患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排查开展情况、隐患问题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于2月15日前报州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
联系人:张发荣 邮箱:cxzfgk@163.com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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