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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6-22    点击数:

根据州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月12日,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八巡察组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人防工作开展了机动巡察。2020年3月24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出台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增强了学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2次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建立了AB角制度,增强了班子履职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审批制度》《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规定的通知》《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出台了《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党组会议、“三重一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四是增强党组书记责任和身份意识,召开党组会议12次,其中研究人防及巡察有关工作9次。党组书记4次带队到省人防办汇报工作,争取人防专项补助资金90万元。五是深化机构改革,将楚雄市人民防空职能移交楚雄市人防办,并督促做好人防设施运维管理;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全部加挂了人防办牌子,并任命了人防办主任。

(二)关于“落实人防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差距大”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系统谋划人防工作发展,扎实开展人防工程、指挥通信等专项规划编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通知。二是开展了“十三五”人防事业发展规划总结评估,启动了“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人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一体推进人防和城乡建设工作,促进融合发展。三是督促指导加快推进县市人防指挥场所建设,制定了人防训练计划,积极组织野外训练和业务培训,主动参加省人防办组织的训练演练,强化指挥通信和应急能力建设。四是执行政策规定,严把人防行政审批关口,扎实开展人防设施建设,严格收缴易地建设费,应建必建、以建为主、以收促建。五是争取财政加大支持,县市财政均将人防工作专项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

(三)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了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组织了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组织1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二是出台了《QQ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强化网站、QQ群、微信群管理,及时丰富、更新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三是强化刊物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编印工作。四是牵头开展全州“六城同创”活动,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加强文化建设,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严格按照程序、资格条件选拔任用干部,规范有关材料,认真开展了民意调查、征求意见、任职谈话、试用期满考核等工作。二是稳妥有序做好干部交流轮岗,选派1名基层经历不足的正科级干部到乡镇挂职。三是组织了全州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统筹州、县市质监站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人防工程监管,强化了人防工程管理队伍建设。

(二)关于“干部日常监督和培养激励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对办理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对并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并对证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党组及时免去了经批准在国有企业兼职的1名在职干部监事代表职务。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了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对党组班子进行了2次廉政提醒谈话,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坚持每周1次的干部职工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规党纪教育。三是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二)关于“人防系统工程建设疏于管理”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整改,督促指导县市重新清理人防审批表、材料清单,完善办事指南,健全完善审批制度,严把收件关、审批关,规范人防工程项目审批。二是加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后监管,对21个项目“一案一策”制定了整改方案,督促指导加快人防项目建设。三是加强人防保证金收缴管理,涉及的1个项目人防工程已经验收投入使用。四是下发了整改通知,督促指导4个已经审批的人防项目加快建设。五是规范人防设施管理,对托管的人防工程开展了专项检查,并督促托管企业做好设施维护管理。六是印发了警报设施、无线电台管理等办法规定,强化了人防资产管理。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修订了单位内部《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从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定审批调派使用公务用车。二是修订了《局工会干部职工关怀慰问暂行办法》,严格工会经费支出和管理。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津补贴管理有关规定,违规报销的费用、发放的奖金、领取的审稿费等已经清退完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019885;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cxzjsjbgs@163.com。

 

 

中共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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