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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2020-01-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或下载,网址http://zhujian.cxz.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3019885;传真:0878—3012827;电子邮箱:cxzj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1.重要政策措施解读情况
为有效开展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按《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2019年我局共代政府起草制定3份部门文件,并分别于5月23日、12月30日按“三同步”和公开要素要求在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栏目公示,同时在政策解读栏目公示了解读材料。9月7日,党组书记、局长在州委党校开展了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培训。
2.社会关切回应情况
一是于6月15日制定下发了《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舆情风险评估工作制度》,明确了舆情把握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舆情收集体重点,及时研判处置,今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无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二是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积极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网站互动留言,截至12月31日共回复网民留言57条。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3号),2019年我局共代政府起草制定3份文件,并分别于5月23日和12月30日按“三同步”和公开要素要求在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栏目公示,同时在政策解读栏目公示了解读材料;二是2019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回复1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23件,办理结果已全部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制定并利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公示》《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职权项目清单》《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事项》《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等信息。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州政府的要求,及时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责任主体,采取电视广播、门户网站、文件通报、手机短信、住建信息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准确进行了公示。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2019年共发布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17条,发布通报21期;发布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17条,根据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楚雄州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我局结合住建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实际,制定下发了《楚雄州住建系统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并于6月27日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我局2019年共通过政务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发布“一部手机办事通”、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放管服”改革信息5条,于5月23日代政府起草并制定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将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3.细化财政信息公开。2019年继续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州级通过楚雄州住建网站发布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经费预算、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三公”决算表等相关信息2条,县市发布“三公”经费信息22条。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针对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均经过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内容及时对门户网站机构信息和职能职责等内容及板块进行了相关调整,确保信息更新维护及时;三是网站域名管理方面,及时清理注销了不合格域名,完成州级部门网站二级域名变更及原域名注销工作。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认真清理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2019年共发布信息40期133条,起草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及时转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住建领域建设项目审批、内部协作、联合验收等内容的相关文件11个,促进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的整合优化,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向公众提供政务咨询、咨询投诉等各项便民服务。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于2019年7月26日下发了《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和法规科技科为具体工作承担机构,提出了要求,细化了公开内容,明确了责任科室。根据《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州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楚住建发〔2017〕18号),明确由余志宏副局长分管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门户网站领导分工进行了公示。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我局于8月12日制定下发了《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立项分解督查的通知》(楚住建督〔2019〕17号),分解了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内容责任科室,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修订完善了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告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8相关工作制度。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楚雄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要求,我局于12月16日上午在彝州住建讲坛组织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共67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根据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并在门户网站集中进行了公示;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我局制定了相应的依申请公开制度,2019年共接收并办理了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四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情况,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下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栏目,于10月31日根据公开事项和编制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行了信息维护更新,在机构信息新增基本信息和下属单位栏目,并于12月20日公示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网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和楚雄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楚雄州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楚雄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和楚雄州勘测规划设计院4个下属单位信息(包括职责、联系电话等)。
3.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部门文件的行政机关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进一步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建立工作;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和刊物投稿力度,积极加大典型经验做法推广交流力度;三是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及时反映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全年发布《住建信息》11期,发布《彝州住建周情》40期,报送政务信息73篇,截至10月底,采用信息24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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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96 |
144 |
71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8 |
36 |
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6 |
316.5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针对这一情况,我局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明确了各科室政务公开相关责任及任务;二是少数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不能根据群众的需要及时更换公开的内容,影响了公开的效果,针对这一情况,我局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及时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维护更新,确保更新及时,信息准确;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单一,多以文件及信息张贴的形式公开,群众了解有限,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加强了宣传工作的开展,通过更多的宣传活动以更丰富的形式向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