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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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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办的具体指导下,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州相关要求,按照《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楚雄州法治政府实施规划(2021-2025)》《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开展学法普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及时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见效;组织全体干部集中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举办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科学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工作方案》《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楚雄州法治政府实施规划(2021-2025)>工作方案》《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充分把握精神要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制定《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认真落实《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依法治州工作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局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宣传教育。加大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力度,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放管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法治宣传,全年集中开展普法宣传4次。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扣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制定《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制度(试行)》。
(二)深化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梳理住建领域涉及市场主体的惠企政策。开展惠企业政策梳理,内容涉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5项惠企政策,并上报州市场主体办纳入《楚雄州助企惠企政策措施合集》。同时制作《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助企惠企政策宣传册》,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梳理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6项,涉及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施工许可证全程网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5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审批容缺受理、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许可州级直接审批、推行用水用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等6项工作措施。
二是落实取消证明事项和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按照住建部的统一要求,及时印发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59项,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37项。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材料)清单(第一批)》;2022年1月印发《云南省住建系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并按要求贯彻执行。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2年10月修订并印发《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制定《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减免责清单”》,印发10县市住建系统和州局科室贯彻执行。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等在门户网站公开。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和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党内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广泛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党组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作为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住建行业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决策事项,广泛组织开展调研,多方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在作出决策后,及时通过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政策解读,使公众及时了解决策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积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形成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报州政府审定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四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保障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022年我局共对26份合同协议、政策意见等涉法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5份涉及市场主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筑牢依法决策。
(五)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确保依法行政、公平执法,我局切实抓好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及时组织新入职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今年申领、换发2022年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人员共49人。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抽查22项,牵头开展部门联合抽查8项,配合其他州级部门2项。全年开展检查抽查36次,检查服务对象和企业45家,并将抽查结果通过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完善健全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注册信息。
(六)高质量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
2022年,我局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32件,其中主办12件,会办20件,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49件,其中,主办25件,会办24件;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B类提案续办续复1件(主要涉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主办的25件提案主要涉及房地产业发展、不动产备案、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地下管网管理、管道饮用水、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智慧城市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垃圾分类处理、城中村环境整治等内容。至9月底,主办的12件人大建议,25件提案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会办的20件建议件和24件提案均已配合主办单位完成,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B类提案续办续复1件已完成,面商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及科室存在对法治楚雄、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长效工作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法治建设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抓落实不到位。二是普法创新方式方法有待提高,对推进举措和进度关注不够。三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手段单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模小、载体少、分布散,法治文化氛围建设有所欠缺。四是公民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权益意识、民主意识、义务意识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中心工作。《中共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等纳入学习内容,结合住建部门工作,抓好学习教育、抓好宣传宣讲、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阮建文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动员,局长陈斌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推动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作专题交流发言,班子成员就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讨论。征订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籍10册,分发局领导班子、调研员及法规科人员带头学习。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第2次局务会上班子成员专题听取分管副局长余志宏就《2022年楚雄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汇报,经审定后印发10县市及局机关科室贯彻执行。将法治建设工作同住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局内设法规科技科,2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法治工作,工作协同运转有效。
四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州委调整我局主要领导的决定,及时调整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和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等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科技科,具体负责依法治州、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行政复议、普法等日常工作。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结合州住建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位推动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述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四、下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创新思路,优化举措,认真落实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努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取得新成绩,再迈新台阶。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落实干部职工理论学习、集体学法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加强普法工作的学习与交流,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完善、促进我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增强和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思维。
(二)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进一步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方法、新形式,创新思路,借鉴学习,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短信、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新载体,全面宣传和住建行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推动普法宣传进小区、进工地、进企业,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楚雄州法治政府实施规划(2021-2025)》《楚雄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楚雄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强化住建领域监管力度,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