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4-0807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4-08-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和建设管理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州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楚雄州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
二、检查人员
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及方法
(一)检查方法:随机抽取5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
(1)企业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具有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
(2)企业是否具备与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相匹配的能力和相应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二级),是否违规使用“挂证”人员。重点检查企业与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二级)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等;
(3)企业在册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二级)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成果文件质量情况;
(4)企业承揽业务时是否与委托方签订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
(5)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回访记录情况;
(6)企业是否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
2.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
(1)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二级)是否存在超出注册专业和级别范围执业情况;
(2)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二级)是否存在为非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及盖章的情况;
(3)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二级)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三)个别经举报反映企业的相关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安排
(一)企业自查(2024年8月5日-15日)
楚雄州行政辖区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填报《楚雄州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及注册人员执业情况表》(详见附件),于2024年8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自查自纠期间,对认真整改到位的企业,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随机抽查(2024年8月20日-9月20日)
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对随机抽查企业进行检查(包括书面检查、档案调阅、人员询问等)。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
(三)检查结果通报(2024年10月8日-15日)
检查结果将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向社会通报,对检查优秀的企业提出表扬,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依法依规制定计划并组织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方式上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各造价咨询企业要认真进行自查,并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对不如实提供材料或阻碍监督检查的企业,将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通报,同步上报省住建厅。
(三)各级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照公平、公正原则,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认真执行“企业安静期”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减轻企业负担。
联系人:都盈桦,联系电话(传真):3014836,邮箱:cxzzjjkjbzdek@163.com。
附件:楚雄州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分表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