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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4-1008011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4-10-08
  • 标题:关于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社会和法治委员会:

你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楚雄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以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管理为重点,深入实施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我州物业管理服务在制度建设、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拓展社区生活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模式、老旧小区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相关部门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楚雄模式”,我州一批优秀物业管理先进典型案例先后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推广,全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逐年稳步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提高思想认识,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抓”的建议。我州全面落实 《云南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围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按照“一年扩覆盖、强弱项,两年抓巩固、促提升,三年树典型、强示范”的总体安排,会同州委组织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楚雄州落实<云南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将物业服务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全面形成。牵头责任单位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牵头任务事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掌握各项工作推进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配合单位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全力推动全州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厘清权责关系”的建议。2018年国务院第三次修订 《物业管理条例 》后,我州于2021年颁布实施了 《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为主动适应我州物业管理的实际需要,维护法制统一,2023年启动了 《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修改工作,并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公布实施,修改后的办法增加了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规定,按照“政府引导、自主管理、市场服务、依法监管”相结合为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州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县市人民政府、乡镇社区、村 (居)民委员会、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权责。于2023年3月启动了 《楚雄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起草小组采取实地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管理办法贯彻执行的意见建议,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完成了 《楚雄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送审稿,已报送州政府待发布。修订内容合理确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适用范围,修订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增加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工程使用规定等11个方面,删除了部分难于施行的条款。待 《办法 (试行》发布执行后,将规范我州住维资金监管、简化使用程序,提高使用效率,真正发挥其作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组织制定《云南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待办法出台后,我州将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州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我州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管理。物业服务收费遵循质价相符、公平公开、合理诚信的原则,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每年发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作为政府制定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参考。各县市住建部门会同发改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指定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关于“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探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新模式”的建议。结合楚雄市物业改革试点,老旧小区物管难问题有突破。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对没有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积极推动业主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居民小区,采取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引入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民委员会托管、引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供秩序维护、保洁等基础服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面积覆盖率达82.7%。

联合消防、城管等部门共同组织培训及法规宣贯,内容涵盖《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等,有效提高了全州物业企业依法管理、服务业主的信心和能力,提升了企业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以楚雄市幸福里小区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典型案例为突破口,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目前楚雄市已有15家物业企业开发使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登记备案、日常监管、一键预约和服务上门等功能服务。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养老、托幼和家政等增值服务,助力老年人等共享智能生活。

(四)关于“加强行业自身建设”的建议。我州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仅是州房地产协会下的物业管理分会,缺乏自身应有的独立地位,服务行业企业的动力和能力均不足。为让协会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为物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交流平台,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公平竞争,协调利益冲突,维护合法权益,我州也有单独成立我州物业管理协会的计划,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调研,待条件成熟后,将加快工作推进,让协会作用充分发挥,搭建物业服务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连心桥。

二、下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州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各级各部门对物业管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业化覆盖率低,物业管理服务与市场需求失衡,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不够,推动行业自身建设方面有差距等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抓好工作。

(一)加强制度设计,逐步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保障体系。聚焦制度短板,对标先进,进一步增强物业管理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一是加快推进《楚雄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发布工作,切实抓好物业管理制度设计。二是建立完善“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物业费调价机制。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作为,规范全州前期物业收费,逐步建立住宅小区物业费提价机制,实行明码标价的“菜单式”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好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物业管理条例 》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贯工作,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法治意识。

(二)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和结果运用:一是全面推动综合执法进小区。推动司法、执法协同并进,建立常态化综合执法进小区机制,进一步明确规定城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部门执法监管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统一受理、处理业主投诉及日常巡查发现问题。二是全面推进“阳光物业”,推动物业服务规范化。督促物业企业适时公布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和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行业部门定期对收费公示、收费情况、服务质量、矛盾调处专项检查,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规收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和主要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投诉件办理情况、检查测评情况等信息载入企业信用记录系统,对违规违法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公众查询,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采购、选聘物管企业、评优表彰、招投标评标等的重要依据。四是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建设具有登记备案、日常监管、信用信息评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等功能的全州物业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力争到2025年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现手机实时查询功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业主决策事项电子化表决、一键预约和服务上门。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养老、托幼和家政等增值服务,助力老年人等共享智能生活。五是全面落实好住维资金会计核算、审计和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快搭建全州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合法合规合理的保值增值方式,发挥好住维资金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有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从行业管理向基层社会治理转变:一是认真总结推广好禄丰、大姚、牟定、高新区等县市物业管理成功做法经验,把“党建+物业管理”作为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二是持续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鼓励基层党组织聘任相对固定业委会负责人、物业项目经理、党员志愿者、“两代表一委员”、社区法律顾问调解专员。用好“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机制,规范议事协商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分级分类“一事一议”,确保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实现小区治理“一盘棋”,真正让红色物业强起来、管起来。

感谢你委对我州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居民满意度、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