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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1-09
  • 标题: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

近日,楚雄州政府办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7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通知》精神,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通知》印发的背景

2022年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对接下来一段时间内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升级的总体要求、工作要求、工作内容、考核评价等内容做了明确。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高质量推动楚雄州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我州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升级的相关政策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

二、《通知》编制依据

《通知》编制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建城〔2019〕213号)》、《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楚雄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规划(2019—2025年)》等相关文件规定。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开展动态跟踪和评估考核、营造改造升级良好氛围、加大保障力度”4个部分。

(一)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1.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是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和内容;二是制定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和指引;三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四是压实社区实施主体责任;五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六是建立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负面清单。

2.抓好城中村升级改造。一是科学制定计划;二是明确改造范围;三是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和内容;四是探索城中村新型安置模式;五是多渠道筹措资金。

3.抓好省级若干政策措施任务落实。结合“城市体检”工作,摸清底数,建立任务清单和负面改造清单。

(二)定期开展动态跟踪和评估考核

建立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日常巡查及评估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制定或修订属地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规划,对项目实现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州级将按省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和行业专家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巡查,按照负面清单内容对各县市开展工作成效评估和考核。

(三)营造改造升级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政务网站、网上课堂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讲。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集中报道,形成宣传工作合力。三是要加强对典型经验做法的收集整理,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引领,激发各地比学赶超的动力。

(四)加大保障力度

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加大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2022—2025年期间,被评选为省级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规划设计前10名、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优秀典型的县市,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州级将视财力给予适当补助,以激励先进,带动各县市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开展。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9日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