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53230056881017XU-/2023-0425002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3-04-2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城镇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湖泊革命、污水垃圾革命工作安排,加快推动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补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建城〔2022〕156号)相关工作部署,制定了《楚雄州城镇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城镇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湖泊革命、污水垃圾革命工作安排,加快推动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结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2〕20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污水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建城〔2022〕156号)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龙川江流域专项治理等工作为重点的楚雄州城乡垃圾治理工程,加快补齐环境卫生设施短板,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 生 态 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的要求,全面提高全州城镇垃圾处理能力,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区域协作,统筹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建立完善从末端治理转为源头治理的治污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和技术方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镇垃圾治理行业,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运营格局,全面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城市(含县城)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600t/d。至2025年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县市启动建设至少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全州餐厨垃圾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高,10县市城市(县城)主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实现规范化、常态化处置;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启动建设至少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处理厂),全州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高,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吨/万平方米。
通过三年努力,全州涉及城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设施短板基本补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可持续投入建设运维模式基本形成,全州城镇垃圾治理效率和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全州生活垃圾分类及垃圾治理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要全面统筹推进清洁生产,推动企业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加强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践行“光盘行动”,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结合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方式,积极鼓励城市(县城)建成区推行“四分类”,投放设施分类标志应做到喷涂统一、规范、清晰。(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
(二)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根据县市特点和居民生活习惯,推进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推动源头分类减量。科学配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的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分阶段推动楚雄市、其余县市建成区、有条件的重点镇及乡村等重点区域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模式。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推进与分类模式及处理需求相适应的分类转运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撤桶建站、定时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提升投放正确率,配置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根据需求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站点布局、规模等指标纳入城市(县城)相关规划。建立合理的生活垃圾清运机制,将可回收物适时收运,力争餐厨垃圾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及时收运,确保收运设施体系有序运转。到2025年,三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950t/d以上。(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
(三)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配套。统筹完善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原则上不再新增原生垃圾填埋设施。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比例。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鼓励跨区域共建共享,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州基本形成楚中(楚雄市—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楚东(禄丰市—武定县)、楚北(大姚县—姚安县—元谋县—永仁县)3大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片区格局。楚中垃圾焚烧片区加快楚雄市焚烧发电厂接收跨区域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能力评估,确保安全、科学、合理处置转运垃圾,并加快飞灰填埋区及渗滤液处置设备扩容工作;楚东、楚北垃圾焚烧片区尽快推进焚烧发电厂新建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300t/d,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以上。(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
(四)有序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稳妥有序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前端分流,就地分类减量。督促餐饮企业做好餐厨垃圾减量化工作,持续开展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宣传,将餐厨废弃物规范化管理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各类宣传培训之中,不断强化经营者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能力素质。优化餐厨垃圾收运流程,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联防联控,加大对餐厨废弃物监管的执法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乱倒和违规收集、运输、处置行为,严厉打击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及个人收运、处理的行为。推进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各县市要根据餐厨垃圾分类收集情况、人口规模、设施终端产品及副产物消纳情况等因素,加大投入,科学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尽快建立餐厨垃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体系和处理设施,力争2025年底前10县市启动1座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大部分县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投产运行。三年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270t/d以上。(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
(五)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县市、高新区要全面开展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风险排查工作,对现用建筑垃圾堆砌场堆体稳定性、风险隐患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检查评估。现状处理设施停止使用并评估达到安全稳定性后,可按照要求进行封场绿化、复垦等工作。各县市要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产生区域、产生类型、运输半径等,结合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做到近期、中期、远期的有效衔接,合理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消纳处置场与转运调配场、临时堆放点,并在用地上给予保障;加快开展建筑垃圾存量排查和增量预测,摸清家底,加强源头分类管控,提高施工工地源头分类和再利用水平,重点布局装修垃圾、拆除垃圾、工程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依托现状处理方式和市场调节手段,可自行调配利用。加快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环境污染,逐步建立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机制,依法开展特许经营,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联合参与建设、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厂。2024年底前,楚雄市、禄丰市、大姚县等建筑垃圾产量较大的县市,力争启动1座以上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前期工作,已有消纳场(堆砌场)的县市可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本县市建筑垃圾产销平衡和资源化利用。2025年底前,力争大部分县市完成城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消纳场提升改造和资源化利用厂建设。(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六)全面提高垃圾处理和监管水平。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55012—202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价标准(CJJ/T 107-2019)》、《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 137-201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 51220-2017)》等规定规范各环节的日常作业管理。聚焦垃圾收集、进场管理、分层分区作业、防渗和地下水导排、渗滤液收集处理、填埋气收集利用等重点环节,提高规范化运行水平。各县市要逐一排查现有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加快补齐渗滤液处理能力缺口,逐步消除积存渗滤液,对环保不达标或不能够稳定达标运行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验控制和管理水平。鼓励大型环保集团、专业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组建联合体,提供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鼓励开展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管,提高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水平。(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七)推进 处 理设施共建共享。各县市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或循环产业园区,统筹建设行政辖区内生活垃圾焚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垃圾处置、污泥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处置、有害垃圾处置等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县域为单元或跨县域,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生活垃圾、其他废弃物协同处理与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规模效应和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大姚县率先建设垃圾协同处置示范区。有条件的地区,同步推进既有设施处理能力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户有分类桶、村有收集点(站)、镇有转运能力、县市有处理能力,避免无序建设、低效建设和重复建设。对生活垃圾清运量小、单独建设处理设施不经济不合理的地区,可与临近地区统筹规划建设跨区域处理设施,推进跨区域共建共享,降低处理成本、提升处理效果。(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
(八)有序推进垃圾填埋场规范化整治。各县市要加快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焚烧处理率,把现有填埋场剩余库容改造用于焚烧飞灰处置和应急填埋。对于达到设计库容的填埋场,按相关规范封场并有序开展填埋设施封场治理,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定专人定期巡检,委托专业机构对已封场的填埋场开展定期跟踪监测工作,确保封场后处于正常状态。对现有简易垃圾填埋场和拟封场填埋场开展规范化整治和改造。加快提升焚烧飞灰、渗滤液、浓缩液、填埋气、沼渣、沼液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强填埋场渗滤液和残渣处置。推动“邻避”型填埋处理设施向新型功能区转变,鼓励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环保教育基地建设等措施开展整治。到2024年底,全州基本消除涉及既有垃圾填埋场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主体: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评定。各县市要抓紧开展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焚烧处理设施现状评估工作,全面梳理辖区内生活垃圾产生、收集、清运、处理情况,排查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风险隐患,持续推进相关工作。根据有关标准、规范或技术要求,定期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评定工作,省、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政府具体负责落实,推动全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各县市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等,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支持牟定县率先开展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实现纸张、塑料、玻璃、衣物、金属等物品精细化二次分拣和全品类回收,形成示范后在全州推广。其余县市综合考虑环保要求、技术能力、区域分工等现状,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利用设施,提升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推动可回收资源利用产业链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转变。探索推广具有智能识别、自动计量、自动兑付等功能的智能回收设施,实现可回收物智能分类回收。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的“两网融合”,加强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塑料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责任部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充分认清垃圾治理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重要意义,围绕垃圾处理能力够不够、设施配套足不足、费价改革到不到位等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扛牢压实责任。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等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联动、政银企互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县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项目清单。对符合条件、前期工作成熟且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项目,州级将优先给予支持。
(二)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坚持多轮驱动,发挥政府和市场、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多方面作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县市政府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积极做好项目策划包装,谋划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评审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各县市要加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力度,落实好垃圾治理相关的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当地居民通过以工代赈、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加强要素保障。各县市要统筹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加大垃圾治理三年行动用地政策支持,为项目落地提供用地保障;在垃圾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中,统筹解决规划、环评、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强项目策划,高质量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动态调整更新、有序滚动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环评等手续,用好联批联审政策,畅通绿色审批渠道,加快推进项目尽早落地。提高审批效率,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倒排时间节点、挂图作战,推动一批垃圾治理项目尽快投产发挥效益。
(四)推进市场化运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成本监审,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不断完善成本监审机制,研究污水、生活垃圾征收费用标准,动态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按照“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原则,依法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探索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多种形式质押融资担保,推广区域内不同盈利水平项目打包建设和“投、融、建、管、营”一体运作模式,开展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建设试点,按照“以城带乡”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引导有实力的国有企业、省属企业等主体参与,搭建企业平台,发挥专业化、规模化建设和运营优势,保障项目建设。
(五)强化督促指导。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建立定期调度、季度通报制度,采取定期调度、现场督促、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市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支持。
附件:1.楚雄州2023-2025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2.楚雄州2023-2025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清单
附件1
楚雄州2023-2025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汇总表
县市 |
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t/d) |
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t/d) |
新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 (t/d) |
新增及改造垃圾分类收运设施(t/d)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治 项目(座) |
项目资金需 求 (亿元) |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总规 模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总规 模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总规模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总座 数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座数 |
规模 |
座数 |
规模 |
座数 |
规模 |
||||||||||||||||||
楚雄市 |
50 |
1000 |
200 |
1 |
3.62 |
||||||||||||||||||
禄丰市 |
1 |
300 |
45 |
150 |
230 |
4.55 |
|||||||||||||||||
双柏县 |
10 |
50 |
1.5 |
||||||||||||||||||||
牟定县 |
10 |
60 |
100 |
1 |
1.915 |
||||||||||||||||||
南华县 |
20 |
150 |
1 |
2.7 |
|||||||||||||||||||
姚安县 |
15 |
100 |
60 |
1 |
3.93 |
||||||||||||||||||
大姚县 |
1 |
400 |
50 |
252 |
3.55 |
||||||||||||||||||
永仁县 |
10 |
107 |
1 |
0.8562 |
|||||||||||||||||||
元谋县 |
20 |
60 |
0.35 |
||||||||||||||||||||
武定县 |
40 |
137 |
100 |
1 |
1.7459 |
||||||||||||||||||
合 计 |
/ |
1 |
300 |
1 |
400 |
270 |
15 |
175 |
80 |
1806 |
100 |
1706 |
950 |
730 |
220 |
6 |
1 |
1 |
4 |
24.7171 |
附件2
楚雄州2023-2025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清单
县市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规模(t/d)/设计规模 (万m3) |
拟开工/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 时间 |
工程建设阶段 |
总投资(亿元) |
楚雄市 |
1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楚雄市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日处理约1000t/d,设计年处理36万吨 |
2023年10月 |
2024年6月 |
正在开展项目选址、规划设计 |
0.5 |
2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楚雄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 |
近期50t/d、远期100t/d、 |
2023年5月 |
2024年1月 |
完成项目可研评审 |
0.97 |
|
3 |
填埋场整治项目 |
楚雄市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库区约170万吨存量垃圾挖除分选处置 |
2023年10月 |
2026年9月 |
正在开展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 |
2 |
|
4 |
垃圾分类收运项目 |
楚雄市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
新建1座垃圾转运站,新增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200t/d |
2023年6月 |
2024年6月 |
正在开展可研编制和项目选址 |
0.15 |
|
5 |
其他类型 |
楚雄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年处理10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 |
2023年5月 |
2023年12月 |
完成项目备案 |
0.8 |
|
禄丰市 |
6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 |
建设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个。服务范围禄丰市、武定县,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00t/d |
2023年4月 |
2024年6月 |
完成可研、环评、初设 |
2.4 |
7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禄丰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项目 |
日处理150t/d |
2023年12月 |
2024年12月 |
正在开展项目选址 |
0.15 |
|
8 |
垃圾分类收运项目 |
禄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处理范围禄丰市及各乡镇生活垃圾,新增生活垃圾收运能力230t/d |
2023年12月 |
2025年12月 |
正在开展可研编制 |
1.8 |
|
9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禄丰市餐厨剩余物处理项目 |
日处理45t/d |
2023年10月 |
2024年12月 |
正在开展可研编制 |
0.2 |
|
县市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规模(t/d)/设计规模 (万m3) |
拟开工/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 时间 |
工程建设阶段 |
总投资(亿元) |
双柏县 |
10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双柏县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
日处理800t/d |
2025年12月 |
2026年12月 |
正在开展项目选址 |
2.1 |
11 |
餐厨垃圾处理及垃圾分类收运项目 |
双柏县城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完善工程 |
日处理餐厨垃圾10t/d,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50t/d |
2022年12月 |
2024年12月 |
正在开展可研编制 |
1.5 |
|
牟定县 |
12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牟定县建筑垃圾处理回收资源化利用项目 |
日处理60t/d |
2023年6月 |
2024年12月 |
正在开展可研编制 |
0.2 |
13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牟定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日处理10t/d |
2023年11月 |
2025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0.08 |
|
14 |
垃圾分类收运项目 |
牟定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 |
服务范围牟定县城及周边乡镇,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100t/d |
2022年10月 |
2024年3月 |
已完成7乡镇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以及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采购 |
1.5 |
|
15 |
其他项目 |
牟定县飞灰填埋场项目 |
服务范围牟定县城区及周边乡镇,总填埋飞灰量3000万吨 |
2022年9月 |
2025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8 |
|
16 |
填埋场整治项目 |
牟定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 |
45万㎡(建设4-6库入场道路、防渗膜、导排管,修建库区周边截洪沟) |
2023年10月 |
2025年6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0.135 |
|
县市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规模(t/d)/设计规模 (万m3) |
拟开工/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 时间 |
工程建设阶段 |
总投资(亿元) |
南华县 |
17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南华县建筑垃圾消纳场 |
日处理规模180t/d,年处理建筑垃圾6.5万m3 |
2024年12月 |
2027年12月 |
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
0.8 |
18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南华县城多功能垃圾中转站及餐厨垃圾收集站 |
日处理餐厨垃圾20t/d |
2025年6月 |
2026年12月 |
正在开展可研编制 |
0.4 |
|
19 |
垃圾分类项目 |
南华县垃圾分类及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
服务范围南华县城区及周边乡镇,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150t/d |
2022年6月 |
2024年12月 |
实施方案已通过州级评审 |
0.8 |
|
20 |
填埋场整治项目 |
南华县城市生活垃圾二次处理建设项目 |
将南华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32万m³的陈腐垃圾运输至楚雄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
2025年12月 |
2026年12月 |
正在开展可研编制 |
1.5 |
|
姚安县 |
21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姚安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 |
建设日处理100t/d建筑垃圾消纳场一座,设计规模6万㎡ |
2023年3月 |
2023年12月 |
已完成选址和场地修整工作 |
0.48 |
22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姚安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
建设日处理15t/d至20t/d的餐厨垃圾处理站一座 |
2023年3月 |
2023年9月 |
目前已完成建设场地选址和实施方案编制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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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填埋场整治项目 |
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漏提升加固项目 |
填埋场堆体整形、防洪与雨污分流系统、渗沥液及埋气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调节池、地下水监测系统的提升改造 |
2022年5月 |
2023年6月 |
已完成垃圾坝安全鉴定,正在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调节池系统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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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姚安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及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姚安县(含9个乡镇)环卫调度指挥中心、光禄镇垃圾中转站,建设9个乡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新增垃圾分类收运能力60t/d |
2023年3月 |
2025年12月 |
已完成6个乡镇场地选址工作,完成部分收集转运设施配套采购工作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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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规模(t/d)/设计规模 (万m3) |
拟开工/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 时间 |
工程建设阶段 |
总投资(亿元) |
大姚县 |
25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大姚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 |
建设大姚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个,服务范围大姚县,永仁县,姚安县,元谋县,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400t/d |
2023年11月 |
2025年12月 |
正在开展可研编制,用地、选址报批及环评审批 |
2.5 |
26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大姚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设计规模252t/d |
2023年6月 |
2024年6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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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大姚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日处理50t/d |
2023年11月 |
2025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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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 |
28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永仁县建筑垃圾填埋场(消纳场)建设项目 |
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107t/d,建筑垃圾转运能力429t/d |
2023年11月 |
2024年12月 |
正在开展可研编制,已完成地形图测量 |
0.3682 |
29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楚雄州永仁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新建日处理规模为10t/d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座 |
2024年6月 |
2024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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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填埋场整治项目 |
永仁县城垃圾填埋场提升改造项目 |
对已有垃圾填埋场进行提升改造,完善垃圾收运系统,设置垃圾坝、雨水排除系统、雨水沉淀处理系统、垃圾填埋机械、附属设施等 |
2023年12月 |
2024年6月 |
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
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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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规模(t/d)/设计规模 (万m3) |
拟开工/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 时间 |
工程建设阶段 |
总投资(亿元) |
元谋县 |
31 |
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元谋县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项目 |
新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和生活垃圾转运站及配套设施,近期处理规模60t/d,远期处理规模80t/d |
2024年6月 |
2025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1.612 |
32 |
元谋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
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一座,建设建筑填埋场库区、容积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规模近期(2027年)按20t/d设计,近期库容量4.3万m3,渗滤液处理规模50m3/日 |
2025年6月 |
2026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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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元谋县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
新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近期处理规模为20t/d,远期为30t/d |
2024年3月 |
2024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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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 |
34 |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武定县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利用项目 |
日处理137t/d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0.5079 |
35 |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
武定县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协同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泥协同处置中心,包含100t/d的垃圾中转站一座,40t/d的厨余垃圾处理场一座,20t/d的污泥处理场一座 |
2024年1月 |
2024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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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垃圾分类收运项目 |
武定县城镇垃圾分类和收运系统工程 |
建设智能分类投放设施600台套、分类收运车辆15台;建设二次分拣中心及在件垃圾处置中心1座;智慧垃圾分类管理系统1套;建设农村垃圾收集点1500个,新增生活垃圾收运能力100t/d |
2024年1月 |
2025年12月 |
前期准备阶段 |
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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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填埋场整治项目 |
武定县垃圾处理场整形扩容封场项目 |
2023年6月-2023年12月完成整形扩容;2026年12月完成封场 |
2023年6月 |
2026年12月完成封场 |
前期准备阶段 |
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