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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为民服务业务咨询内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3-05    点击数:

全州广大群众:

为确保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开门搞活动以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的要求,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向全州广大群众公开我局以及内设机构的职责职能和联系方式,如您对我们的教育实践活动或对我们的工作、服务、管理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以电子邮件、电话、信件或其他方式告之于我们,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对待您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调查研究、落实整改。电子邮箱:zzjj_cx@163.com;联系人:莫丽琴;联系电话:0878-3014850;通信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75000)。

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职责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州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职责。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职责。

(五)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

(六)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

(七)拟订城市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九)承担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职责。

(十)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二)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十三)负责全州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一)局办公室(联系人:刘学华;联系电话:0878-3012102)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维稳、扶贫、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和各项改革方案;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联系人:李学亮;联系电话:0878-3019082)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行业技术改造计划、利用外资计划、行政事业资金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项目库的建立及管理,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项目立项的申报工作;综合管理省、州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及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工作。

(三)法规科技科(联系人:朱光辉;联系电话:0878-3014851)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制建设规划、计划;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批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负责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工作;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四)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联系人:陈亚峰;联系电话:0878-3012421)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房地产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产权产籍、危房鉴定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拟订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

(五)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科(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0878-3012684)拟订城镇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国家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承担住房保障总体规划、制度建设、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等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完善轮候制度和健全退出机制;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家庭低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和统计制度。

(六)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人:陆永红;联系电话:0878-3011797、3010950)拟订建筑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审核、审批;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对省外、州外入州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建筑企业参与省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七)城市建设科(联系人:杨定祥;联系电话:0878-3013013)负责拟订全州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州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桥梁、垃圾收集及处理、城市照明、燃气)和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指导和监督市容环境、城市数字化管理、城建监察等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核;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备、设施运营安全监督和燃气经营资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核工作;负责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城市管理工作。

(八)村镇建设科(联系人:赵玮;联系电话:0878-3017924)负责拟订全州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居民建房通用图的推广;指导小城镇和村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及绿化管理工作;参与移民建镇、撤乡并镇、撤乡建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有关协调工作。

(九)招投标管理科(联系人:柴劲松;联系电话:0878-3014836)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及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州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初步审查及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分级管理限额内招标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调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的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董伟;联系电话:0878-3015568)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报监备案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

(十一)抗震防震和设计管理科(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0878-3016830)拟订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政策、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建、改扩建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负责对现有房屋、工程设施及设备进行抗震鉴定与加固的技术管理;组织、参与震害调查和经济损失评估;负责工程抗震和加固技术的推广应用;对村镇农房建设的抗震设防进行指导;综合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组织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管理和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负责各行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从事专项设计的各类企业的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咨询资质等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承担楚雄州抗震防震指挥部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规划综合科(联系人:陶洋;联系电话:0878-3016477)负责城乡规划专项资金预算、上报及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负责规划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规划社团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州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外地规划编制与城镇测绘队伍到我州承揽项目的资质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收集、规范管理城乡规划、城镇测绘等专业档案资料和规划文书档案;承担楚雄州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规划建设管理科(联系人:李英;联系电话:0878-3012919)研究拟订全州城乡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城镇测绘、城市雕塑的方针政策、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完善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全州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规划及乡镇(村)规划的编制与监督实施;负责州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跨县市项目和职责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的行政性审查及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按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风景名胜区建设选址意见书》及城镇测绘成果的审查验收、报批工作;负责全州移民建镇、撤乡建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参与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四)规划监察科(规划监察大队)(联系人:都盈桦;联系电话:0878-3010885)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指导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州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规划实施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参与省、州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负责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和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制建设、行风建设和来信来访的办理;承担楚雄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督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莫丽琴;联系电话:0878-3014850)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六)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肖文剑;联系电话:0878-3022036)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上一条:楚雄州住建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二期
下一条: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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